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5年农机回收企业审查确定工作的
通 知
丰润区依法具有报废农机回收经营业务的企业或合作社: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有力有序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唐山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有力有序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5年农机回收企业审查确定工作。同时,开展电子类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推荐工作,丰润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合作社可积极报名,汇总后由丰润区农业农村局向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查程序
1、拟申请企业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
2、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和企业现场进行审查核验,按照《丰润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工作评审细则及赋分标准》进行赋分,专家赋分平均值为申报企业最终得分,依据得分高低确定回收企业。审查确定结果通过丰润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定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审查条件
1、2025年6月30日前依法具有报废农机回收经营业务的企业或合作社。
2、存储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起重、喷号、照相和电脑等办公设备。
3、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规范,具备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4、2024年被确定为农机回收企业的,不再重新申报确认。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回收机具存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企业章程。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人员配置。
5、存储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9日。
地点:丰润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推广站
(丰润区纺织路15号 原农机安全监理站院内)
电话:0315-3129740
附件:电子类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审查确定条件 附件:电子类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审查确定条件.docx
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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