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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唐山市丰润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22 15:31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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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启动标准、应对工作、联防联控等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2024年3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按照要求,修订《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印发实施。2024年4月,唐山市人民政府结合全市实际,重新修订了《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24〕23号)并印发执行。为进一步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唐山市丰润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环保绩效引领性指标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三、起草及制定过程

自我区接到《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24〕23号)后,区大气办按照区政府办拟办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唐山市丰润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区委宣传部、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局、交警九大队、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促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气象局、网信办、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27个部门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补充完善。

四、预案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从内容上共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启动条件与流程、应急响应、有关要求和附则六个部分。①总则部分:主要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进行了明确。②组织机构和职责部分:对区政府和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③预测和预警部分:为本次应急预案的核心重点部分。分别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监测与会商、预警信息发布、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④应急响应部分:明确发布预警级别以及各级应急响应的具体措施。⑤有关要求部分:明确属地、部门、企业三方职责分工,对预警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公开信息、做好总结评估、强化应急保障和预案规范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出要求。⑥附则部分:对重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实施日期进行明确。

《唐山市丰润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