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2月20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财政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5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委巡察是政治巡察,代表的是区委的权威,反馈意见是“政治体检”的结论,代表了区委的意见和要求。财政局党组珍惜并抓牢这个难得的“政治机遇”,对巡察通报的问题不讲条件,全盘接受,深刻反思,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提升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巡察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整改这项政治任务。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2020年6月14日,财政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门成立区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其他各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把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为确保各项任务整改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统筹安排,整改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每一项整改任务,对整改不重视、行动迟缓、敷衍应付的严肃追究责任。
(一)“强化 ‘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的领导地位不突出,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题研究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2020年8月7日,制定《中共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并在党组会上审议通过,明确党组工作程序,确保党组会议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的原则,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党组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成员也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突出党组的领导作用。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0年8月7日,制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均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除特别紧急需临机处置外,不得先执行后上会。
二是加强党组会议的严肃性。召开党组会议纪检组组长应当参加或列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评优评先、选拔考核处分党员的议事、决策等会议。
(二)“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总体水平”方面。
3.关于“党组对党建重视不够,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2020年6月10日,局机关党委制定支部工作计划,确保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及党小组会议。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加强党支部对党小组的督导,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严格考勤制度,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党组成员分包支部的一岗双责制度。2020年6月28日,局机关党委对现有140名党员进行支部调整,确保每名党组成员分包一个党支部,并对分包支部负组织、管理责任。
三是2020年6月16日,专门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把《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指南》下发给各个支部。要求各支部认真规范《支部工作手册》,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填写手册,召开支部会议要拍照存档。
四是截止2020年6月底,各支部已对以前不全面的《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补充和补记。
(三)“依法依规运行,优化财政管理”方面
4.关于“预算法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严格按要求提取、使用预备费,规范预备费使用无区长批示的经费项目不予支出。截止到目前已严格按预算法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4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0102万元。
5.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的问题。
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办法》和财库〔2014〕1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组织非税收入确保及时足额入库。截止到目前非税收入280552万元已全部及时足额入库。
三、下步打算
目前,整改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督导检查等措施,抓好制度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一是要坚持把整改成果与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好局党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局,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明党纪党规,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二是要坚持把整改成果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三是坚持把整改成果与机关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规范化大提升活动,进一步完善党的建设、机关管理等各项规则制度,坚持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全面建立规范机关建设的长效机制。四是坚持把整改成果与财政事业发展结合起来。进步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全区财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丰润区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财政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12835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丰润区财政局;邮政编码:064000;电子邮箱: xfd414415@163.com。
中共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党组
2020年12月23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唐山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合承办
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2023008069 网站标识码:1302080014
冀公网安备:13020802000330号
联系电话:0315-30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