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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1-20 10:19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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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6月14日、7月11日至7月21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9月24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我局高度重视区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我局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支部副书记和政治处主任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整改。我局召开支部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我局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17个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及时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区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我局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就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整改措施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目前17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不明显问题。

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二是按工作要求,设立党政公开栏,及时公开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想、新做法;创新形式,从整体上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谋划,制定司法局全年党建工作方案,定期研究党建专项工作,做到工作任务有下达,工作进展有督导,工作成效有验收。三是按照“创新高效、敬业担当、实干争先”的干部作风,将我局承担的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同时每位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也要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形成各自的“四个干”运行图,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干争先,以此保证全局承担的上级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司法局所承担的“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获得省督导检查组好评;社区矫正、基层调解、律师管理工作都在全市排名中位居前列;丰润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连续四年位列唐山市第一名。司法局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2019年获得全市排名第三的好成绩。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不扎实问题。

一是加强班子成员党性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三会一课”和自学的形式加强班子成员党性教育,进行思想整顿,党组书记每半年与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谈心,班子成员每季度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一次谈心,积极转变部分班子成员存在的“等、靠、歇”思想,提高了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班子会、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进行工作重点调度,谋划工作措施,完成既定任务。三是完善了档案,对学习计划、学习记录、方案、部署等及时存档备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问题。

局机关制定了全年学习计划,把党中央、省、市委和区委全会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习重点,适时将阶段性学教活动穿插到日常学习中,积极组织机关全体学习,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通过学习大家的理论知识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入心入脑,在理论指导实践中获益匪浅。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到理论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做到了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的自检自查,力求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 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严谨规范问题。

按时间节点深入扎实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专题研讨会,做好笔记的同时每名中心组成员撰写两篇学习心得。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 关于党建工作抓的不实不细问题。

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党建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党建的统领作用。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落实、有档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关于日常工作流于形式、不扎实、不深入问题。

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对年内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明确工作责任。年终全面总结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明确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三是认真完善各项学习记录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照搬照抄,随意拼凑,以业务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行为;规范做好基础性工作,如党支部工作手册做到内容详实、谁注到谁签名按手印不允许代签,“四述报告”必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等。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 关于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缺乏活力,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组织开展离退休党员谏言献策活动、在职党员谈心谈话活动。活动记录、讨论发言、心得体会等材料认真做好存档保存。二是党内监督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四不一末”、“三重一大”、机关管理等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准测》等党内监督制度并坚决贯彻落实。每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警示谈话,并记录留痕存档。强化司法队伍建设,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在局党组会、班子会中高度重视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将讨论过程详细记录。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 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水平不够高问题。

在党组会议议定事项时,积极讨论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在全局重点工作部署上,每名党组成员做到实事求是发表意见,做到集体讨论、集体决策。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关于机关管理松懈,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召开了全局干部大会,完善了机关工作纪律、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针对病假条必须附带医院诊断证明,并与之相符。与上级出台的有关文件挂钩,做到有章可循,奖惩分明。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 关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教育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依据党章党规约束自身行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查摆问题有针对性,要直面问题,领导干部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自我批评必须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必须开诚布公指出问题,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局领导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视问题深刻细致、整改清单具体详实,在党组织生活会上敢于直面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 关于司法局部分职能科室缺少制度建设,乡镇司法所存在人员、公共财物等缺少有效制度管理问题。

司法局按巡察组整改意见,召开各科室、司法所长专题会议,强调各职能科室按上级要求加强了制度建设,并做到了制度上墙,方便群众按流程办事;建立不定期抽查制度有效加强乡镇司法所人员、公共财物等的有效管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 大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情绪偶尔不稳定问题。

在巡察组领导的积极协调下,我局积极和上级部门沟通落实司法津贴待遇,稳定工作人员情绪。目前津贴待遇已经落实,工作人员情绪稳定。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按要求坚持党组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以上,专题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一次,围绕党纪条规开展一次专题辅导,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同时加大纪律检查工作力度。三是督促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加大对分管科室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力度,改善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四是在落实过程中要做到有文件、记录可查,杜绝走过场、搞空架子形式。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制度,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审批程序和支出程序。二是加强财会人员和账目管理,组织财会人员培训学习,账目手续完备、日清月结、证帐规范。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 关于个别党员干部存在未及时向组织上报个人重大事项问题。

在巡察组常规巡察期间发现我单位党组成员高春明同志妻子耿晓凤经商办企业,高春明同志没有及时向组织申报问题。经调查2014年9月初高春明弟弟在招投标业务中急需营业执照,可其本人又暂时回不了唐山,便委托高春明妻子耿晓凤代为办理。耿晓凤考虑到自己已经退休,委托办理手续较多,为了早日取得营业执照,就用耿晓凤自己的名字作为法人办理了营业执照。高春明在2014年度和2015年度重要事项报告中没有及时向组织申报,在“一问责八清理”工作中高春明主动向组织汇报了情况。巡察组发现问题后高春明主动向巡察组和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认真做了自我批评,并在党组会上公开做了检讨。耿晓凤已于2019年6月份对法人进行变更。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打算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司法局党组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坚持持之以恒,确保各项整改成果落地见效。司法局党组紧扣区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司法行政系统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力。

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司法局党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