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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丰润区浭阳街道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7-08 10:47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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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1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浭阳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19年2月20日至3月6日进行了补充巡察。2019年4月3日巡察组向浭阳街道党工委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浭阳街道党工委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迅速落实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街道成立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党工委委员为成员,按照分管职责负起直接责任,形成了“人人担责、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机制,强化了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进一步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延伸到各各部门、村居、社区,推动巡察整改责任压实到人、明确到事,形成了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责任的责任体系,确保巡察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明确工作思路,细化目标任务。街道党工委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决整改,不留死角,并且立即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了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迅速传达了区委的工作要求和巡察组的意见建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各各部门、村居、社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紧盯问题不放过,做到马上改、全面改、彻底改。经过反复研究讨论,街道党工委制订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明确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整改原则和整改目标,清晰地列出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等,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街道党工委召开动员部署会,并印发整改方案,推动各社区、各部门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整改工作按计划、按节点推进,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督查督导,狠抓整改落实。街道建立了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每周做好跟踪督办,按时汇总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确保时刻掌握整改推进的最新进度和最新问题,及时对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在整改落实工作中,街道党工委始终坚持全面整改、标本兼治的原则,既对问题个案进行立行立改,又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巩固了整改成效,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巡察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2个。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体现不明显,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系统,多以党政班子会代替中心组学习。”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已责成宣传办进一步科学设置学习教案,每月安排专门时间组织中心进行集中学习,目前已组织5次中心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笔记。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村居基层党支部化解信访问题能力不足,稳控措施不实、不细,近年来信访量及到区访人次有所增加。”的问题,我街道进一步明确了信访维稳工作的“一岗双责”职责,严格落实信访案件“六包一”,要求每一名包村居班子成员深入到村居,与村居共同对每一个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和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研判,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滚动式排查与拉网式排查相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启动问责机制,由街道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村居书记。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街道党工委要求各基层支部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管,采取定期汇报和谈话的方式,及时掌握全体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到及时和随时提醒和警示,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并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发生的违法违纪党员严肃处理,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目前,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次,并且对4名违法违纪党员进行了处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深入,宣传方式单一,舆论氛围不浓,线索排查不深不透,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我街道继续完善街道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各村居、社区的宣传栏张贴公告,在街道办事处门口、村居、社区等地设置举报信箱,有效扩大扫黑除恶宣传覆盖面,畅通举报渠道,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张贴标语500余条,设立举报箱22个;集中开展线索大排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组成的检查小组开展走访摸排,加强线索摸排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目前,已完成了对21个村居的走访摸排。该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村居环境卫生整治不彻底,村容村貌还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我街道责成环卫办逐村进行检查督导,明确工作重点和完成时限,目前,完成对9个村居重点部位的清理整治,共清理垃圾死角20个,出动人员200余人次,出动运输车辆100余台次,清理垃圾和废墟约400余方,并整修垃圾池30余个,粉刷美化沿街墙壁约500延长米,村居面貌改观明显。在此基础,完成了与相关保洁公司的卫生交接工作,卫生保洁工作顺利开展。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不足,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定期在党内通报。”的问题,我街道建立健全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专题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计划、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及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传导到位,检查考核到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关于“舆论引导和管控能力不足,文化阵地建设有欠缺”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对辖区内宗教工作及非官方举办的讲座论坛等监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我街道已结合区宗教局、执法局等部门对辖区的宗教场所和宗教用品售卖点进行全方位的调查摸底,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开展综合整治,共清理宗教用品售卖点21家,清理标语牌匾17块。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村居基层文化阵地基础性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我街道制定村居文化阵地提升方案,加大投入,要求形成“一村一品”文化特色品牌,各村居、社区立足本辖区文化特点开展特色活动,充分挖掘文化产品,加强对村级文化场所、设备的管理工作,发挥村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化宣传作用。及时公开文化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包括场地开放时间、办事流程、人员联系方式等;扎实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弘扬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目前,29个村居都建设的图书阅览室、配备了图书,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室外活动场地,配备了一定的文体器材。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 关于“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不规范”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严谨。有的档案中缺少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外调等相关材料缺少党支部、党工委意见和印章;填写不规范、时间顺序矛盾,有的支部决议存在讨论甲入党而同意乙入党问题;有的支部发展党员未能做到一人一讨论,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未召开党员大会”。的问题,我街道组织部门对2015年以来,发展的党员和转正的党员共111人的党员档案进行了核查“回头看”,重点对工作程序和有关资料进行了再次审查,对发现问题的党员档案立即进行了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部分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填写不规范,存在跨年使用、缺少参会人员签字、缺少发展党员记录等问题。”的问题,我们组织对基层支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出的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统一了标准,规范了填写格式,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平衡”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培养党员后备力量缺乏总体规划,特别是在村居、企业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开展的不全面,还存在多年未发展党员的“白点村”。”的问题,我街道对近年来发展党员和积极分子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核实,召集各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要求各书记提高认识,制定本村居发展计划,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并实现跟踪培养,确保发展质量,后备力量充足。我街道已于2018年已解决党员发展”白点村“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 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配套制度不规范、缺少可操作性。”的问题,我街道进一步完善了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是纳入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要求,排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执行重 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及时报会研究制度,以表决的形式决定,防止出现个人意志代替组织决定,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完整记录党委会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过程,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救济救灾款审批档案填写不规范,存在审批时间早于申请时间、缺少审批意见盖章签字、甲村申请误盖乙村公章等问题。”的问题,我街道已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核对和整改。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党员干部有迟到早退现象”的问题,街道进行一步完善了机关管理规定,并责成纪工委每月负责对各科室的考勤统计,并将每月的考核结果报街道主要领导,经党委会讨论后,依据要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目前,已采取组织谈话和批评教育的方式对5名机关干部进行了处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村居干部执行坐班制度不严格,有缺岗、空岗现象。”的问题,一是强化基层组织制度的落实和检查,街道组织办对村两委干部落实坐班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明确坐班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规范填写坐班日志;二是街道纪工委、组织办对坐班情况进步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村居干部考核办法,确保基层支部坐班明显改善。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 关于“廉政风险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四不一末”等制度落实不及时,2015年至2018年街道办事处主任仍分管财政工作。”的问题,街道党工委组织对“四不一末”制度进行重新学习,并做到党政一把手严格履行“四不一末”制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彻底,2015至2017年纪检监察干部仍安排包村工作。”的问题,我街道继续严格按照纪委履行“三转”要求,加大对纪委执纪办案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乡纪委业务范围,明确纪检专干除履行业务职责外,一律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街道3名纪检干部已完成“三转”,不再担负其它工作任务。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关于“纪工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纪工委日常监督检查次数少,查处问题线索绝大多数为上级交办,且多为法纪交叉案件,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的问题,我街道党工委全力支持纪工委工作,按照上级各级纪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纪委党内专责监督机关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工委坚持明纪倡廉,把“四种形态”用得更准。切实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力推进制度防腐。强化执纪监督,严查突出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力、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的严肃问责。目前,已查实1名村居干部存在违纪问题,并立案处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 “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工委学习传达上级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工作部署比较多,有针对性的专题研究、部署比较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只下发到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不够了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和村居缺乏针对性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的问题,我街道进一步狠抓党建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建工作合力,激发党建工作活力。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明确党委会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协同联动,加大对责任清单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目前,已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下发到机关各科室和村居、社区,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账务处理不及时,财政所、经管站 2018年度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记账不规范,应该使用收款凭证的,使用了转账凭证,记账摘要不能简明扼要的反映经济业务的真实内容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存在农村义务兵优待金等专项资金滞留问题。”的问题,我街道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研究,明确了整改方案和目标。一是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切实规范各项财务处理手续,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二是严格执行账务管理制度,严把财务支出报销凭证审核关,严格规范各项财务支出手续;立即对存在的财务问题严肃整改。三是强化财务人员培训,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行为,对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的支出,不予报销。四是严格制度、严格要求,及时发放各项资金。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为新的起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把整改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两手抓、同推进,切实巩固整改成果,转化成推动工作、发展事业的强劲动力,推动街道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果、新突破。

(一)强化“四个意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党建引领,凝心聚力抓好抓牢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继续实施筑基工程,进一步发挥街道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三)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并开展纪律监督、作风监督和履职监督,持续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廉政风险。

(四)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工作干劲。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举一反三,持续巩固和拓展整改结果;对需长期推进事项,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办,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真改实改、真落实见实效。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为建设“实力丰润,魅力浭城”做出更大贡献。

中共唐山市丰润区浭阳街道工委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