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唐山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在村(社区)政务信息公示栏张贴中对个人身份等敏感信息去标识化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基本情况
关于在村(社区)政务信息公示栏中对个人身份等敏感信息去标识化处理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根据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
当前,在广大农村(社区)政务信息公示栏中张贴的村民(居民)各类补助资金明细表、资金发放名单、低保领取花名册等内容,存在未对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去标识化处理等突出问题。公示中的公民个人信息理论上可以被所有人不受限制的获取,尤其是公示的对象很多都是老年人,如果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极易容易上当受骗,极易导致群众蒙受经济损失。
二、已采取的办法措施
(一)工作提示
通过工作提示的方式将提案内容下发到各乡镇(街道),要求各单位即刻落实提案内容,对需要去标识化的地方进行隐藏或者替代,保证公开人员的个人信息不会泄露、篡改、丢失。避免出现老年人因为公开信息而上当受骗的情况。
(二)组织培训
4月29日丰润区开展社会工作培训专项会议,专门对去标识化的建议内容进行了培训,在会议上对各乡镇、街道负责此项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三)集中督导
丰润区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进行为期十二天的督导检查,通过这次集中督导检查,对去标识化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查看,对需要去标识化,个人信息需要隐藏或者替代的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出现遗漏现象,经检查未发现遗漏。
(四)落实到位
在收到提案后,立即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提案内容进行落实,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去标识化内容的建议,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并在全部完成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需要改公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确保所有单位主要领导了解此事并按要求全部落实,目前各单位书面报告均已上报,去标识化建议已全面落实。
三、下步打算
(一)细化去标识化操作流程
村委会联合乡镇主管部门,制定涵盖数据收集、筛选、去标识化处理、审核、公开全流程的标准,明确不同岗位职责,比如规定会计负责财务数据初步去标识,村支书审核把关,保障操作规范统一。
(二)建立问责机制
对未按要求去标识化、导致村民隐私泄露的行为,设立严厉处罚措施,如对相关责任人警告、扣减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移送司法,倒逼工作人员严守规则。
(三)拓展村务公开内容
在传统村务公开基础上,对低保评定、危房改造申报等涉及村民隐私的信息去标识化后公开,以匿名形式呈现申请条件、审核过程,既满足村民知情权,又保护个人隐私。
(四)推动村民参与监督
搭建线上平台,村民能对去标识化公开数据反馈疑问、提出意见,村委会及时回应,如村民对某项补贴发放人数存疑,村委可解释数据统计口径,促进村务公开良性互动。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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