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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5 09:04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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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民办幼儿园改普惠园之后相应政策落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觉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非常认同。近年来,丰润区始终立足普惠发展,不断扩充普及普惠均衡的学前教育资源。在充分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丰润区又制定了《新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稳步实行对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配套幼儿园积极回收的举措,共回收配套幼儿园9所(回收后认定为普惠园);同时制定实施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积极鼓励民办园申办普惠性幼儿园,近年来共认定普惠性民办园43所,新增普惠学位7800余个。

民办幼儿园改普惠园之后,丰润区积极落实省市相关政策,持续加强对普惠园的扶持。目前,丰润区对小区配建幼儿园房产、


土地已移交给政府、并办成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已依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9号)精神,享受免租金政策。综合奖补方面,积极落实资金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和国办幼儿园同等享受生均经费政策。

教师培训和教研指导方面,我们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加强普惠园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普惠园科学保教质量。一是公办示范园与普惠性民办园结对帮扶,定期进行交流研讨,全面提升普惠性民办园科学保教水平。二是将普惠性民办园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实行统一评价、统一研训、统一指导、统一管理,在教研科研、比赛评比、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做到一视同仁。三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中,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优先安排,切实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持续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支持扶持力度,为普惠性幼儿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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