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民政局
对政协唐山市丰润区五届
第四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韩振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社区养老食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年助餐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部署,按照省、市、区有关工作安排,将社区养老食堂建设作为回应“一老一小”民生关切的重要改革切口,探索切合本区实际的食堂建设运营模式,加快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一、社区养老助餐设施情况
坚持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我区老年人助餐体系建设的主要路径一是利用现有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增设助餐设施,提供老年人助餐服务;二是利用社区闲置场所,按需求和标准配置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具备制餐功能的社区老年食堂。全区69个赋码社区,全部配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包括街道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站66个(包含拓展居家养老功能的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均设置了休息、就餐位等为老助餐服务设施,可为老年人提供助餐、照料等服务,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已初步形成社区老年人送餐助餐网络。依托具有闲置房屋或空地的社区资源建设了具备制餐功能的社区老年食堂7个。
二、社区养老助餐服务发展成效
(一)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养老食堂特色运营模式
我区根据日间照料服务站场景要求,采取“餐饮服务商(中央厨房)+日照站点用餐+社区配送”的方式,解决老人用餐问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与境内专业餐饮配送服务企业河北亿亨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选用热链集体配送服务。日照站点采集社区老年人用餐需求后,统一向服务商递交订单,服务商会根据老年人饮食特点,蛋白质、维生素、碳水化合物含量和卡路里需求量来搭配,将所需菜肴在统一烹饪成成品后,分装配送至各个站点,老年人可以在站点用餐,也可由社区工作人员送至家中。暖汤热饭送到老人嘴边,打通服务老年群众的“最后100米”实现服务“零距离”。
(二)打造社区老年食堂示范点
依托具有闲置房屋或空地的社区资源,投入资金,设计建设社区老年食堂。目前已建成的有西大街社区老年食堂,该食堂面积约300平米,环境整洁、窗明几净,设置了餐厨区、接待区、用餐区及卫生间,配有餐厨人员5名,管理人员2名。助老食堂提供三餐餐食,并根据年龄对基本套餐设施差异化优惠收费标准,社区内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享受,60至79周岁老年人八折享受,通过差异化收费、办理会员卡等方式,将老年人助餐从保障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实现提质扩面。
三、社区养老助餐服务工作举措
(一)加大社区养老助餐政策支持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宗旨性、重要性的重要论述,社区养老食堂的建设得到了省、市、区政府的大力支持,相继出台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专项资金保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水电费等费用实施了减免,降低了社区养老食堂的运营成本,有力的保障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1.建设、运营补贴。我区全面落实《唐山市民政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唐民字〔2020〕82号)要求,对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力量建设的社区老年食堂(配餐中心、中央厨房):①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②建筑面积应在200m以上,场地建筑符合JGJ64-89《饮食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③不含养老机构内设食堂、社会餐饮企业;④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养老助餐服务安全监管制度,正常运营满1年的,落实市级财政建设补贴,对新建的每平米补贴1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40万元;改建或租赁的每平米补贴5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符合申请建设补贴相关要求,管理规范、社会反映且实际运营效果较好的社区老年食堂(配餐中心、中央厨房),落实市级财政运营补贴,标准为建筑面积200m以上的4万元、300m以上的5万元、400m以上的6万。
2.制定《唐山市丰润区“一老一幼”服务提质升级二十三条措施》,支持发展养老助餐服务。对纳入民政部门备案管理运营满一年的养老助餐设施给予运营补贴。该措施规定社区养老食堂平均每天提供150人次老年人就餐的,每年补贴5万元;平均每天提供100人次老年人就餐的,每年补贴2万元。同时,还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备案机制,推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老年食堂等纳入政策范围,采取减免奖补等方式确保水电气热享受民用价格政策落地落实。符合相关要求的备案社区老年食堂,可享受税费优惠: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享受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税费优惠减免政策,降低社区养老食堂的经营成本,吸引更多经营商建设社区养老食堂,形成良好竞争氛围。
3.建立监管机制。社区老年食堂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应取得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我局对开展养老助餐服务的社区老年食堂实行备案制度,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加强日常监管提供基础信息。要求全区社区养老助餐设施实现统一编码、挂牌,指导养老助餐服务主体公示管理制度,按规定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服务人员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扩大社区养老助餐宣传
为推动丰润区兜底性、普惠性、多元性养老助餐服务提质升级,宣传社区养老食堂服务理念和服务内容,我区以第一家社区老年食堂西大街老年食堂成立运营为契机,举行了正式揭牌仪式,并在相关媒体平台上进行了报道。区领导秦小平,区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周小强,区民政局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部分乡镇(街道)主要和主管领导出席了助老食堂的揭牌仪式,引发了周边社区居民及老年人的广泛关注,让老年人实际了解到了社区老年食堂的基础设施、收费标准和老年人优惠政策。仪式后召开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专题会议,为全区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情况及养老服务设施相关建设标准,区领导秦小平将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工作提上了全区重要工作日程,指出随着我区老年人人数的不断增长,各镇街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当成一项最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加快配套养老服务用房的移交,充分利用现有养老用房资源;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高质量运营,让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养;推进老年食堂建设,让老年人能吃的舒心、吃的省心、吃的放心。
(三)提升社区养老助餐服务质量
1.加强保障
我局协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18日印发的《唐山市农村、社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严格履职尽责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压实社区老年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食堂落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GB316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确保就餐人员饮食安全。同时鼓励助餐主体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早餐、晚餐服务;老年餐品类型满足咀嚼吞咽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以及需慢性病饮食干预的老年人需要;提供不同价位、不同品种的多样化菜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
2.定期开展健康活动
为了提升老年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区卫健部门一方面不断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切实做到“治共病”“治未病”于一体。全区共有二级公立医疗机构3家,针对老年人多种疾病共存的特点,一站式解决“共病”问题,3家医院均已建成老年医学科。其中区中医医院为独立的老年医学科,即科室独立、人员独立、设施独立,拥有33名专业医护人员,规范细化科室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诊疗规范、操作流程,为老人提供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区中医院注重“治未病”,医务科每月组织院内内分泌科、老年医学科、中风科等多个科室,高年资、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为老年患者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活动,通过观看老年健康视频、现场教学、现场提问解答等方式,为老年人讲解脑梗、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预防保健,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提高老年人群知晓率,受众患者数以万计,让老年人充分认识防病重于治病的理念。另一方面,利用“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主题活动开展健康教育。7月开展老有所养 老有所医“医养结合”进社区和“科学健身 助力老年健康”中医知识讲座、义诊活动。10月开展“情暖重阳节 义诊送健康”主题宣讲义诊活动。各医疗机构、公立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通过健康教育讲座、义诊、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积极关爱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普及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理念。
唐山市丰润区民政局
2024年6月4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唐山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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