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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教育局 对政协唐山市丰润区第五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31 10:03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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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教育局

政协唐山市丰润区委员会

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高文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法律工作者进入校园对在校学生进行法治宣传及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出建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进入校园进行法治宣传及教育等观点我们充分认可,结合您的建议,我们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类校充分利用张贴标语、校园广播、黑板报、学校法治宣传栏等途径,积极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严格按照教育部课程计划设置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各中小学结合《道德与法治》等教材充实选配法治知识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任课,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治启蒙教育,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教育面达100﹪。

二、增强法治进校园活动实效

区教育局积极结合区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邀请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组成宣讲团,2023年共组织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70余场次,在广大师生中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的违法和犯罪,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为抓手,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积极邀请聘任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委派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演讲能力强的法治副校长110余名,全区中小学、幼儿园100%覆盖,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讲座2023年以来,全区各校邀请法治副校长共举办法治讲座400余场次,对学校师生法治素养的提升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积极依托丰润区检察院“润苗小院”等未检活动阵地,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每学期至少1,提高学生守法、用法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

尽管教育系统在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相关工作仍有一定的优化和进步空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做好法院、检察院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进校园活动,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唐山市丰润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