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障局 对政协唐山市丰润区第五届 第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31 09:49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障局

对政协唐山市丰润区第五届

第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韩秀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在村卫生室直接结算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普通门诊待遇当年没有使用的累积到下一年”的建议

根据唐山市医保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政策的通知》(唐医保函(202370号)文件第一项之规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不累计计算年度支付额度。目前,唐山市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我区执行市局相关政策,没有权限单独制定政策。我局将就您的建议积极向市级反馈。

二、关于尽快启动村卫生室门诊统筹报销的建议

20228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启动定点村卫生室医保刷卡结算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做好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医保结算工作,同时组织技术人员到部分村卫生室对医保结算系统进行实地测试,并形成详细操作手册,发至各乡镇卫生院,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对其所辖卫生室进行培训。目前医保结算系统和信息网络均已达到进行门诊报销要求。就部分村卫生室因人员、设备等原因尚未启动报销这一情况,我局将与卫健部门积极协调,加强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要求尚未启动报销的卫生室尽快启动报销,方便群众就医购药。

 

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障局

202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