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对政协唐山市丰润区第五届
第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张银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丰润城区共享单车运行情况
丰润区目前共四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分别是哈啰、青桔、幸福号和小遛。2020年5月,哈啰投入2000辆,青桔投入2000辆,2023年5月,小遛投入2000辆,2023年9月,幸福号投入1500辆,共计7500辆。据最新人口普查统计我区城区人口24.8万人,截至目前城区百姓对共享单车的使用率较高,呈现了我区市民对共享单车的旺盛需求。
二、 丰润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现状
(一)政策制度方面。目前共享单车管理仅有《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及《唐山市文明促进条例》可依,县、区级政府无权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
(二)科学合理布局。经区城管执法局多次现场勘察和多部门会同研讨,根据市民对单车的使用需求和城市空间承载力,经过多次点位调整,于2023年重新规划点位,目前城区共设置314个停车点位。
(三)规范停放秩序。利用数字化运营平台对单车进行网络监管,高效科学规范停车秩序,并利用微信建立共享单车工作群,对城区共享单车乱停放、乱摆放等情况进行巡查实时反馈,要求运营公司及时处置。区城管执法局每天不定时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对城区单车点位进行检查,十五个外勤中队配合巡查治理,2024年1月至今共组织共享单车整治行动13次,查扣违规乱停单车523辆。
(四)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要求单车公司加强对单车安全隐患排除,每月对单车公司充电设备仓库进行安全检查不少以2次,2024年1月至今对运营车辆头盔配备缺失、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排查10余次。查处隐患车辆96辆,全部限期停运整改,整改率100%。对车速过快,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负责查处。
(五)强化监督考核。在单车公司运营服务、运营管理、安全应急、创新管理、公众评价、附加项等6大类具体指标进行监督考核。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将结合实际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方便市民出行,通过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共享单车规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部门监管到位,市民共享收益、企业竞争有序的工作目标,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
(一)严格控制车辆总量。根据城市空间承载力、停车设施资源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共享自行车的总投入量。今后将根据城市发展和政府要求,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评价城市共享单车投入总量的增减数。
(二)加强平台监管力度。根据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在现有数字化平台的基础上,强化共享单车监督平台建设,实现先关数据信息共享,服从统一管理调度。
(三)强化安全宣传工作。将继续联合共享单车运营商、交警部门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工作,降低共享单车用户交通事故风险系数,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文明出行活动。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唐山市丰润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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