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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九交通警察大队 对政协唐山市丰润区第五届 第四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30 15:01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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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九交通警察大队

政协唐山市丰润区第五届

第四次会议14提案的答复

韩振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提案后,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研,现就提案所涉及事项拟定如下意见。

为了确保辖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师生和群众出行安全,我大队重点加强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警示标示、道路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护学岗工作机制,及时消除校园周边各类安全隐患。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大队把校园周边交通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首要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抓落实;要采取早中晚“一日三见警” 强化安全措施,对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实行弹性巡逻、维护交通秩序、护航学生出行,保护校园及周边平安和谐;指导学校健全门卫、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把维护校园安全得到责任落实。

二、加强教育,深入宣传。主动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学校负责人、校车车主、驾驶人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宣传中队的民警深入校园,以班级为单位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重申学校、车主、驾驶人各自承担的责任,与学校、车主、驾驶员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状》,向校车车主、驾驶员发放《给校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加强管控,严厉处罚。大队将不断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厉整治接送学生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车辆搭载学生、接送学生车辆违停占道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九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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