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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边红艳 张军兴)

发布时间:2024-03-26 09:33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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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边红艳 张军兴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唐丰国用(2011)第3721号的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边红艳 张军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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