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边红艳 张军兴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唐丰国用(2011)第3721号的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边红艳 张军兴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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