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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韩玉民)

发布时间:2024-02-20 16:32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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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韩玉民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唐房权证丰润区字第O200405290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丰润国用(2004)第A-0-1306的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韩玉民

   202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