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不动产证书遗失声明
唐山市金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丰润国用(2010)第A-144号的土地证遗失,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山市金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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