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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08:54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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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1 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丰润区天明物流大厦便民服务中心A3        

联系方式:0315-321210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力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房屋面积

1

刘洪朝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沙流河镇葛家屯村

130208024013JC00319

73.11

农村宅基地


    公告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润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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