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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发布时间:2023-12-04 16:28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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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依据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2082584号执行裁定书;(2023)冀02082584号协助执行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唐房权证丰润区字第201201213

丰润区国用(2002)第A-0-075

谭久安、张会珍

 

谭久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130208006002GB00121F00010001

 

城西小区二环综合楼13


2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润区分局

 20231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