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依据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208执2584号执行裁定书;(2023)冀0208执2584号协助执行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唐房权证丰润区字第201201213号 丰润区国用(2002)第A-0-075号 | 谭久安、张会珍
谭久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30208006002GB00121F00010001
| 城西小区二环综合楼13号 | |
2 |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润区分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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