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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6 10:33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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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权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冀(2021)丰润区不动产证明第0008710号

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润姜家营支行

房屋及土地


唐丰路东侧冀东建材市场商贸楼13-101号


 

 

 

公告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润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