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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0 16:20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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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8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润区分局           

              联系方式:323778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力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宗地面积

房屋面积



1

刘金山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丰润区泉河头镇吴事庄村

130208020008JC00544

200

103.42

农村宅基地


公告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润区分局

20238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