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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6-12 16:39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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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吴俊芹 吴振国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唐新房字743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冀唐国用(1998)第53991号的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俊芹 吴振国

2023 6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