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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1 16:50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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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

按照国家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户)和种猪场给予一次性补助。唐山市上报项目中央资金控制规模在1200万元。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1、申报养殖场具备的必要条件: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年出栏须在1000头至50000头之间;新建的规模化养殖场(种猪场)相关用地、环评等手续齐全,种猪场还需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改扩建的养殖场(种猪场)已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登记备案。

2、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项目建设内容:(1)、生物防控体系建设,(2)、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3)、养殖环境控制建设,(4)、自动化饲喂建设。

4、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24日下午5:30

联系电话:5199675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