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教育建档立卡资金公开20191-3

发布时间:2019-04-28 11:05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2019年1-3月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情况表
      2019.03.28       单位:元
序号 扶贫资金名称 资金来源 资金分配依据和结果 资金拨付时间 拨付金额 建档立卡学生人数 备注
1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上级专项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丰教发(2018)10号规定每生每年1000元,由教育局申请拨付。       因免收保教费给予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
2 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 公用经费 上级专项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丰教发(2018)10号规定小学每生每年685元,初中每生每年885元,寄宿生200元每生每年。由学校申请拨付。 按公用经费申请拨付 21323.75 小学66人,初中41人(含住宿生19人) 义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上级专项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丰教发(2018)10号规定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由教育局申请拨付。        
3 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 上级专项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丰教发(2018)10号规定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由教育局申请拨付。       建档立卡学生按2600元/年发放。
4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资助金 上级专项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丰教发(2018)10号规定每生每年:学费2000元、教科书费500元,住宿费300元。由教育局申请拨付。       因免除建档立卡学生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补充学校公用经费。
从高等教育到学前教育其他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资助 区级资金 丰教发(2018)10号规定发放标准,由教育局申请拨付。       详见丰教发(2018)10号
5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助学金) 上级专项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丰教发(2018)10号规定每生每年2000元,由教育局申请拨付。        
6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 上级专项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丰教字(2018)119号规定每生每年2300元。由学校申请拨付。 按公用经费申请拨付 5750 10人 因免收学费给予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合计       270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