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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 提升行动计划 (公示稿)

发布时间:2023-04-18 17:12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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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公示稿)

 

为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落实省、市相关要求,按照《丰润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规划目标,加快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结合全区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丰润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多措并举,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增强办园活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96.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8%以上,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等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园长教师两支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幼儿园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二、主要举措

(一)优化普惠性幼儿园结构布局

1.加强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实施城镇幼儿园扩容增位工程和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有效缓解“城镇挤、乡村弱”现状。2023年,完成同庆道幼儿园、乡居假日幼儿园、文化路幼儿园、石各庄幼儿园4所幼儿园的主体建设;2024年完成滨河路幼儿园1所幼儿园的建设;2025年完成中建城一园、中建城二园、浭阳良苑、北站棚改B区等4所幼儿园的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区政府统筹安排,优先举办为公办幼儿园。到2025年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8%以上。

2.扩充优质普惠园资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优先举办为公办幼儿园。积极推进农村幼儿园开展“一日整托”,到2025年底,一日整托率达到80%以上;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坚持公益和普惠性原则,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加强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与管理,规范普惠性民办园办园行为,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升级升类,扩大普惠性幼儿园服务范围,到2025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保障机制

3.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完善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每生每年500元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和支持力度,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办及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全额返还幼儿园,用于幼儿园正常运营和良性发展。

4.健全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普惠性民办园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保教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结合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在综合考虑办园成本、政府补助支持情况及办园水平等因素的条件下,核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保教费收费向社会公示,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

5.加大普惠性民办园扶持力度。按照《唐山市丰润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丰教字〔2018〕24号)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予以补助。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升级升类,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园按照《唐山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开设托班,为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

6.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资助项目,完善精准资助办法,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三)强化安全规范办园,推进科学保教

7.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育教育、收费行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财务监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确保收费收入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挪用。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8.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和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健全校舍、消防、门卫、食品药品、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幼儿接送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公安机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加强治安情况复杂区域的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和警务联络室建设,强化重点巡防,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建立全方位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完成全区幼儿园一键报警升级、视频监控与公安机关联网,完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硬质防冲撞设施等装置建设。

9.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理顺民办幼儿园监管权限,按照属地镇乡管理原则,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纳入统一监管,统一评价,统一研训,统一指导,统一管理。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日常监管,特别是乱办班、乱收费、小学化、名称不规范等行为。坚决查处无证办园行为,持续巩固无证园治理成效,保持动态清零。落实和完善年检制度,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限期整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合格的,视情节轻重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园许可证。

10.全面推进保教质量。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制定幼小衔接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进科学保教,坚持以幼儿为本,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因材施教,促进每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树立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的理念,形成“城区全示范、一镇两中心”的发展格局。

11.持续实施升级上类工程。2023年,完成4所城区幼儿园省级示范园复查和1所城区幼儿园省级示范园验收。提升农村优质园数量,每年至少完成3所农村园提档升类。到2025年,城市省级示范园达到11所以上,农村示范园数量逐年增加,公办幼儿园优质率达到70%以上。

12.办学质量评估促发展。以每年一次的办学质量评价考核为导向,从卫生保健、家园共育、团队建设、幼儿发展、安全双控等方面推动全区幼儿园规范管理。通过园所环境观摩、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幼儿活动等,综合评价幼儿园整体工作,促进办园水平整体提升。

13.实施分类动态管理。依据《河北省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达不到评定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已评定的类别资格,重新评定幼儿园类别。按照《唐山市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加强对民办园的监督管理,对达不到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限期停办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

14.积极推进办园体制改革,探索多种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新型公办园的办园模式并逐步推行。继续实施集团化办园模式,通过举办分园、承办分园、集团化办园、托管弱园和合作办园等形式扩大规模,共享优秀的教师资源、教育教研成果,整体提升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整体健康发展。

15.探索农村幼儿园混龄教育发展模式。随着农村进城化趋势加强,农村园人数不断减少。为优化教师配置和科学保教,初步探索农村幼儿园混龄教育发展模式。2023年完成调研并研究制定幼儿园混龄教育的实施方案,确定试点。2024年,组织农村幼儿园混龄教育现场会。2025年,在适合开展混龄教育的幼儿园推行混龄教育办园模式。

16.深化城乡手拉手工作。坚持用“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促均衡,11所城区园拉手20个镇乡中心园,在每年两次拉手活动月、两次跟班学习的基础上,建立班班对接、人人对接的帮扶机制。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帮扶措施,形成覆盖城乡的携手共建发展体系。通过送教下乡和支教活动,帮助和指导农村园利用自然资源创设环境、自制玩具以及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等,切实发挥拉手帮扶的作用,提升农村园的办园水平。

17.加强幼儿园的经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唐山市公办园收费标准,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账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幼儿园均实行“一费制”管理,严肃查处在保教费以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另行收取费用的行为。规范幼儿园经费支出。公办幼儿园收费全部用于园所发展,指导各园合理统筹使用经费。在硬件配备、玩教具投放、教研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以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

(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8.加强教师配备。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为公办幼儿园配备补充专任教师,严禁有编不补。机构编制部门加强对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情况的调研摸底,创新编制管理和使用模式,鼓励对破解公办教师编制不足问题进行有益探索。民办幼儿园按照公办标准配足配齐教师。

19.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和相关待遇落实到位。逐步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区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工资收入。

20.完善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加强园长队伍建设,提升园长领导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园长赴学前教育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拓宽视野、解放思想。拓宽师资培养、培训渠道,构建网络学习、专家讲座、专业研修、跟岗学习融合的多元培训方式。每学期组织教师技能评比、园本教研研讨等活动,遴选一批专业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作为种子选手重点培养。每年组织一次名师团队和学科带头人分区域分领域的专题讲座或展示活动,促进广大幼儿教师专业成长。不断加强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项目中向民办园适当倾斜,提高民办园在技能评比、学习观摩上的参与度,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

21.深入推进课题研究,健全教研指导网络。树立“生活即教育、生活即课程”的教研理念,提倡“人人有课程,处处有研究”,引领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每位教师每年至少确定一个小微课题,将课题成果作为幼儿园园本课程在全区进行交流展示,达到“教研—交流—进步”的目的。全面推行常态化分级教研管理模式,分别组建和完善教育主管部门、区直幼儿园、镇乡研训中心、农村幼儿园教研中心,分层分级开展常态化教科研活动,形成区直园带动镇乡中心园、镇乡中心园辐射农村园的教研网络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区教育局统一领导幼儿园党建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公办园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园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幼儿园党组织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正确办园方向,厚植立德树人基础。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重要意义,对照方案要求,提前谋划,细化工作举措,科学确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电视台、信息网、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开创良好局面提供舆论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向学前教育捐资助学,及时总结宣传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大力营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问责。区教育局每年对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发生较大社会影响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事件和师德师风问题的幼儿园,2年内不得申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