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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丰润分中心2023年第一季度“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2 10:46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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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

2023 “双随机、一公开” 内部抽查方案

 

按照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唐公积金【20231,结合我分中心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拟组织开展4次“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共计16个单位。

二、抽查时间

此次内部抽查时间:20233-11月份。

三、抽查对象、比例和内容

抽查对象:在本分中心开户的缴存单位。

抽查比例:本次抽查比例为分中心全部缴存单位的3%,全部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抽查。

抽查内容:单位缴存信息登记、变更、注销情况;为职工设立、转移、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执行情况;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四、抽取程序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

五、抽查方式

分中心入企实地核查或企业报卷核查。

六、组织实施

(一)采用入企实地核查的,应提前通知被查单位

(二)对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前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如实填写《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三)检查过程做好记录。

七、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登记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同时将抽查结果由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行政执法栏目进行公示。

(二)对在抽查中发现的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未给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单位,及时进行催建、催缴执法。对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符合规定、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参保社保人数与缴纳公积金人数不符等情况,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三)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联系人:  张海兰         

联系电话:3231294

电子邮箱:fr.gj@ts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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