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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对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23 17:24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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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对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按照《2025年度唐山市丰润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开展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311日至20251130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全区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抽查比例为不低于总数的20%。关联信用类型为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信息,按照信用风险等级依次提高抽取比例进行抽取。

三、抽查实施部门

(一)发起部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二)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抽查内容

(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汽车销售管理检查;二手车流通管理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检查。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由发起部门制定本次抽查工作方案,并负责本次联合抽查的沟通、协调、组织工作,配合部门密切协同发起部门完成本次联合抽查实地检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网络检查、实地检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工作程序

1、参与抽查的配合部门将本部门此次抽查事项、需要被检查对象提供的材料清单报发起部门。

2、发起部门通过联合部门报送的材料,拟定《唐山市丰润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样本。

3、由发起部门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平台自动派发到参与抽查的单位。各参与部门的平台管理员在2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对比和确认。

4、各参与部门平台管理员通过“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5、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6、配合部门平台管理员将被检查对象分组情况、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报发起部门备案。

7、由发起部门将《唐山市丰润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送达被检查对象。

8、各参与部门分别派出被抽取的执法人员2人,由发起部门统一协调执法用车,统一行动,着制式服装,组成联合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9、公示检查结果。各参与部门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各参与部门及时将本部门的《联合抽查结果会商研判表》报发起部门,由发起部门将本次抽查工作方案、联合抽查结果公示表在丰润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10、后续处置工作。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涉及移交、转办的,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并根据处置情况及时做好后续处置结果回填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发起部门要对本次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参加联合抽查的配合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到发起部门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