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内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丰市监字﹝2025﹞14号)工作要求,区局决定开展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随机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联合抽查对象、抽查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
2025年3月1日(含)前登记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经营主体。
(二)抽查比例(数量)
1、各分局不定项抽取本次被列为抽查对象企业总数的3%。
2、各相关股室抽取检查对象比例户数:
质量监督股:学生服生产企业抽查比例100%,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燃气灶具销售单位抽查比例20%,重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5%;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销售企业、登记备案小摊点和网络食品销售单位抽查比例1%;
知识产权股:商标代理机构抽查比例不低于8%,拥有商标或专利相关主体的3%;
质量发展股: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抽查比例15%,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比例15%;
执法大队:广告经营企业、医疗广告发布者抽查比例1%,
(三)关联信用规则
本次抽查运用河北市场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数据(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按照信用风险等级由低到高依次提高抽取比例的原则抽取检查对象。
二、抽查时间
2025年3月17日至12月10日。
三、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检查方法,根据工作实际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
四、联合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局信用监管与外资登记管理股负责牵头统筹协调联合抽查工作,并做好督导检查、总结等相关工作;各分局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对各自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抽查工作;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涉及本业务条线的随机抽查事项的培训、指导、抽查工作,有抽查任务的相关业务股室可以直接对本业务条线监管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也可委托各分局进行检查。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区局通过监管平台按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不同信用风险等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充分考虑行业类别相同或相近、检查对象涉及抽查事项交集度较多等因素,将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管辖机关和监管职能分批次派发至各分局和相关业务股室,各分局及相关业务股室要在1日对检查名单进行确认。
2、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各分局和相关业务股室要在区局检查对象名单派发后2日内,通过监管平台对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完成执法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抽查事项内容一次性完成现场检查。
3、实施现场检查。实施现场检查前,各分局及相关业务股室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参加检查的执法人员要做好查前准备工作,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所涉及的抽查事项以及相关检查内容与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时,要按照《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列抽查事项和检查内容,对抽查对象涉及的抽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
(三)抽查结果公示
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监管平台中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检查结果。对非经营主体也要按照要求在相应网站公示检查结果。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届满后,区局将对各分局抽查结果公示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情形的,报区局由信用监管与外资登记管理股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2、对联合抽查中发现涉及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广告行为、商标和特殊标志行为等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由相关执法业务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3、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涉嫌违法线索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五)材料档案
各分局和相关股室抽查结束后应按照“谁检查、谁建立、谁保存”的原则,建立完善抽查工作档案,抽查工作档案要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严格按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档案目录》(附件2)组建,保证材料齐全、规范统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涉及的市场主体多、检查事项全、抽查周期长,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开展好此次联合抽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严格抽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涉及广大市场主体,各分局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依法公开抽查通知、抽查依据、检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时限,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使广大市场主体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要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检查水平和发现问题的能力。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规范抽查工作流程、程序,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统一规范抽查资料保存、装订标准,确保存档有序、查询有据。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涉及业务和职能机构多,程序繁琐复杂,各分局及相关股室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人员在经费、车辆等方面的保障。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此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规定的时限,按时全部公示抽查检查结果,确保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信息反馈,总结经验做法。各分局及相关股室要认真总结抽查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区局信用监管与外资登记管理股。请各分局及相关股室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抽查工作总结及统计报表上报局信用监管与外资登记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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