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精神,经认真梳理我局监督检查职责,现制定2024年度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进一步完善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深化市场监管系统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全年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随机抽查次数占总抽查次数的比例不低于85%,提高抽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率;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5%,抽查结果按时公示率100%,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提升随机抽查效能。
二、抽查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9月30日。
三、抽查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抽查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
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方式在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及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检查人员,每次检查各抽取执法人员2名。
(二)任务分工
1.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2024年度内部联合抽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市场主体名录库,协调相关科室开展抽查工作。
2.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在执法检查人员确定后,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保证此次抽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束后,政策法规科负责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及区政府政务外网上将抽查结果公示,并报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必须使用移动执法设备,现场制作《监督检查记录》,对发现违法行为的,按程序报告并依法进行处理。
(二)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相关科室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执法人员在随机抽查结束后3日内,将有关情况归纳汇总到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各执法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唐山市丰润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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