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 “双随机、一公开” 秋粮夏粮收购检查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粮食市场监管效能,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双随机监管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部门作用,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着力做好“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推动抽查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和应用,发改局“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抽查结果公示率要达到100%。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事项和频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操作应用平台,提高监管效能。
二、抽查计划安排
对秋粮收购进行随机抽查,时间2023年3月至5月期间;
对夏粮收购进行随机抽查,时间2023年7月至10月期间。
三、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
按照工作要求,粮食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由粮食和物资管理科负责。
(二)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公布的《唐山市丰润区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内容进行抽查,对秋粮和夏粮收购进行随机抽查,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对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监督检查,不得另行确定抽查事项。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中可以利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四)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结束后,必须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检查正常的市场主体,要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粮食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对检查中发现属于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国家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执法科室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科学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抽查纪律
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任务, 强化对粮食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落实经办人员,进一步发挥整体合力,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注重培训宣传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加大相关粮食政策法规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关切,解疑释惑,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总结、交流“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方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维护全区粮食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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