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财发〔2023〕17号
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预算部门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现将《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日
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的通知》(冀双随机办函〔2020〕6号)和丰润双随机办〔2023〕3号文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全区2023年度各预算部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抽查对象、抽查比例
(一)抽查对象
预算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抽查比例
按照年初制定的抽查工作计划,按全区各预算部门数量的3%抽取。
二、抽查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11月30日。
三、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检查方法,根据工作实际对抽查对象实施“全覆盖”检查。
四、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1.监督评价科负责统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2.监督评价科负责检查、总结等相关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我局监督评价科工作人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
2.各执法人员按《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河北省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2版)所列抽查事项,对抽查对象涉及的抽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对确定的抽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
(三) 抽查结果公示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监督评价科工作人员进行录入,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我局在抽查检查完成所有单位之后,在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检查中发现各预算部门单位存在违法违规的,责令其改正。
(五)材料档案
局监督评价科对抽查结束建立完善抽查工作档案,抽查工作档案要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组建,保证材料齐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探索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全面推行“事前懒政提醒、事中怠政督办、事后失职问责”的三单工作机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
附件:预算部门单位双随机抽查档案目录(一户一档)
附件
预算部门单位双随机抽查档案目录(一户一档) |
1.财政检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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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监督检查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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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情况表 |
4.“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记录表 |
5.抽查检查时相关证据材料及图片资料 |
唐山市丰润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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