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公告
根据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唐山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区共计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30名,其中通过个人自荐方式选聘10名;通过单位推荐方式选聘10名;通过定向聘请方式选聘10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18至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3、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和能力;
4、关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热心从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监督公正性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聘请等方式确定选聘人员范围。对应聘人选进行调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拟聘请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四、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二)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反映、举报;
(三)参与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研讨等活动;
(四)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活动;
(五)宣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成效;
(六)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司法行政部门反馈。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期五年。
五、选聘程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5日
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填写《唐山市丰润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邮箱frfzk@163.com.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依法代表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咨询电话:3122989
特此公告。
唐山市丰润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23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唐山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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