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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0:35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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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丰润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精心部署、重大问题加强研究、重点环节着力协调、重要任务强化督办,通过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全区法治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大问题。

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丰润区制定印发2023年度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电信网络诈骗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等,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列入学习计划,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政府常务会议陆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高层次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2023年,我区积极参与第三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建立起区委统一领导、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列入区委重点任务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唐山市丰润区创建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先后召开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部署会议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会议,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调度全区各部门积极参与、凝聚合力,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有序推进的工作局面,高质量推进丰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1216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评估核查。

二、坚持科学民主合法,全面保障权力运行

(一)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丰润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依据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制定《丰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丰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及标准暂行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目录管理、决策程序、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制度、决策过程记录和归档管理、责任倒查及终身责任追究机制等重要内容。区政府印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落实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保证每年至少对一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后评估。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印发了《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及《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进一步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规范审核程序、坚持集体审议、及时公开发布、健全责任机制、强化备案监督,不断提高地方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结合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及上位法“立改废”情况,高质量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目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丰润高质量发展及时清除制度障碍。

(三)加强政府内部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逐步形成,监督机制作用得到积极且有效发挥。在审计监督方面,制定了《审计全覆盖五年规划(2022-2026年)》《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安排了财政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投资审计4大类审计。在统计监督方面,与区委巡察办印发了《区委巡查机构与区统计局协作配合工作办法》,发挥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提升监督质效,逐步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在财政监督方面,制定了《开展全区财务大检查的通知》《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通过专项整治查处一批重点突出问题,并坚持以查促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成《唐山市丰润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确定丰润区行政许可事项242项,涉及22个区级主管部门,逐项明确了监管机关、实施机关和设定实施依据等,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

压缩审批时限。严格落实135承诺制,围绕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优化受理﹣审核﹣审批﹣办结流程,对部门原审批方式、程序进行调整,压缩中间环节。对政务服务事项再次梳理,共梳理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卫健、涉农等多个领域可压缩审批时限事项92项,在目前执行承诺审批时限基础上压缩审批时限55%

全面深化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实现前台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推送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窗口服务制度,从制度层面设计和规范政务服务,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打造政务服务金牌店小二品牌形象,让企业群众当明白人、办明白事。

建立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落实信用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依托唐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30余万条,夯实信用基础探索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信用修复台账,2023累计举办20余次信用修复培训,助企修复失信信息1000余条,积极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五)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为实现政务数据有序归集,丰润区集中力量,完善机制,归集数据,主动适应数字化发展需要,扎实开展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印发《唐山市丰润区数据归集共享实施方案》,理顺流程、建立机制,确保相关区级部门任务清、责任清、思路清。做好统筹部署,以“按需归集、应归尽归”统筹管理原则,确保政务数据共享各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2023年,常态化归集各类信用信息30万余条,实现了信息数据的及时、准确、共享。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充分运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有序公开,不断提高数据共享水平。

四、推进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大提升行动

(一)开展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印发《唐山市丰润区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个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实现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政策制定水平、行政执法水平、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等明显提升,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印发《关于开展任性执法 选择性执法 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压实各单位行政执法责任,重点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问题,健全行政执法各项长效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防止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等问题。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我区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散装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医保“回流药”专项整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非法采矿、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违法行为均得到及时查处,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行“柔性执法”丰润区积极开展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免罚清单”制度,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的通知》转发《河北省行政执法禁止性清单》,引导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转变执法理念,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一是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纠纷制作台账,及时化解。2023年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1202件,调解成功1155件。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介入网格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人头对人头”机制,充分利用网格员生活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使矛盾纠纷排查更加直接和细致。三是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印制《人民调解基础知识手册》,重点讲述人民调解基本知识和排查调解台账、调解案卷的制作要点,提升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二)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根据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3年,丰润区政府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4件,审结60件,其中维持45件,责令履行1 ,驳回6件,终止6件,撤销1件,中止1件。受理案件中有58件涉及行政处罚,主要集中在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交运局的行政处罚。目前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目前本级受理行政应诉案件15件,其中8件是本年度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请的行政诉讼,6件已审结。

(三)围绕惠民利民,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优化。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降槛扩面,积极承办涉及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援助力度,对于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即时受理、审查、指派,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4件,其中民事案件391件,刑事案件312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案件41件,免费接待法律咨询856人次,办理大型涉访涉诉农民工讨薪案件12,涉及人数300多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办理刑事案件353件,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覆盖率达到100%2018年底我区已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村(居)配备法律顾问比例达到100%2023年法律顾问为全区553个村居办理法律事务798件次、提供法律服务时长3143小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75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19件次、协助村居委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3件次和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引导等其他法律服务1020件次。

六、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打算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全各级各部门完整准确全面领会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丰润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持续抓住“关键少数”,推动“第一责任”有效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持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加大“减证便民”力度,推进审批服务更高效、更便利;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