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丰润区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现将丰润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 推进清单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所列事项,全面梳理各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审查清单措施。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做到清单外不得另设审批事项,不再设负面清单。按照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和督查整改机制的要求,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每季度对我区涉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案例认真排查,将排查结果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二)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报送县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事项划转工作。区行政审批局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照《唐山市县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划转指导目录(2021年11月版)》,积极协调区直相关单位,应划转到审批局事项全部划转。并与相关单位完成事项交接工作,签订划转事项交接书,完成网上事项认领工作。按照《唐山市丰润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梳理形成我区《“证照分离”改革政策汇编》并上报备案。
(三)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
1、推进落实信用监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协同完善企业
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标准,我区开展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区行政审批局会同相关部门梳理确定全区信用监管580个事项,编制丰润区区级评价企业名录12437家,加快推进市场信用监管系统建设。
2、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印发《关于印发<2022年唐山市丰润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丰润双随机办字【2022】1号),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2022年唐山市丰润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方案》(丰润双随机办字【2022】2号),科学评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区双随机办对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唐山市丰润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并通过丰润区政务外网完成对外公示。2022年全区各成员单位合计共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68次,其中部门内联合抽查53次,跨部门联合抽查15次,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本地总抽查数的80%以上。截至目前,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55次,共抽取2198户市场主体。其中:开展部门内联合抽查工作40次,已完成部门内联合抽查工作28次,完成抽查市场主体1780户;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15次,已完成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8次,完成检查市场主体130户。抽查结果已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剩余抽查计划预计12月底前完成。
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在河北省 "互联网+监管" 系统上,组织全区各部门认领监管事项、完善监管行为,目前已实现监管行为186项全覆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以每年12万元服务费的投入引进了“丰润阳光餐饮”互联网+监管平台,并设立了丰润区市场局智慧监管指挥中心。截至目前,已将1200家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养老、医疗机构食堂等纳入智慧监管平台。2022年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28 份,立案4件,结案4件,罚款4.17万元,及时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2022年将“丰润阳光餐饮”互联网+监管平台升级为“丰润查安康”互联网+监管平台,进一步优化相关监管功能,便于经营者和监管人员操作,提高了消费者参与社会共治的能力。
(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1、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县两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印发了《丰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全区34家区直单位开展全区政务数据共享目录编制工作,共填报目录事项718个,阶段性完成率100%。
2、配合上级完成电子证照目录梳理、政务服务电子印章制作备案和证照结果电子化事项收集上报工作。为推进高频证照电子化,扩大证照电子化范围。印发《唐山市丰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化电子证照应用的通知》,推进证照数据向省电子证照库“应归尽归”,加强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联动管理,完善证照数据异议处理机制,保证电子证照真实可用。梳理涉企经营和民生服务常办、常用证照,推行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并推广使用。2022年我区已有46类证照实现电子化。
3、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全区各有关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河北政务服务网,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不宜网办事项除外)。聚焦企业群众就近办事、网上办事、自助办事需求,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目前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7.69%。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聚焦“六稳”“六保”,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为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到位,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我区积极推动减费降税各项政策的实施,确保将国家惠企利民的政策红利顺利的输送到终端。在执法过程中,耐心细致地对企业和相关主体进行政策宣讲,使企业和相关主体能够正确的了解国家的政策,从而促进企业和相关主体积极开展经营活动,带动我区的经济发展。印发了《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唐山市丰润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截至目前,我区共出动检查人数50余人次,检查相关单位20余家,涉及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水、电、暖、气”四个重点行业及部分商业银行和行业协会。从检查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出台,各级财政投入的增大以及相关部门的积极监管和有效治理,加之收费部门和单位的制度的完善和认真规范,我区涉企收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价格政策的执行和各项“瘦身”政策的落实相对比较到位,各类乱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责任,我区成立了丰润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安排落实丰润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明确坚持“谁制定、谁审查、谁整改、谁担责”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建立规范的审查程序,不断推动各地各部门完善机制、提升质效。规范检查范围,重点抽查市场主体反应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多发的行业。将政策制定机关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1、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统一了名称、标牌、场所指引等形象外观,进一步规范了功能区。中心有法律援助专职律师5人,均为司法专项编制,其中有一名现在法律援助驻法院工作站值班,相关规范化制度文件完备。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共23个乡镇街道,均已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且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司通〔2018〕9号)要求加挂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牌。在人员配备上,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和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一般不少于2人。
2、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认真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精心选聘专家和律师,建立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3名,区直部门与乡镇街道共有42个部门外聘43名法律顾问。我区已实现了100%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对外公布了本村(居)法律顾问信息。丰润区现有80余万人,567个村(社区),均已聘用了法律顾问。人员分布:司法所工作人员33人,对应村(社区)262个,占48.52%;法律工作者32人,对应村(社区)110个,占20.37%;律师54人,对应村(社区)168个,占31.11%。全区共注册登记25名公职律师在日常工作中均能够有效开展工作,全年参与单位法律事务合计213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
1、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维护政府公信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严格制发程序、认真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规范审查程序、坚持集体审议、及时公开发布等,强化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规范清理与后评估程序,建立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同审查机制。
2、坚持严格的备案审查制度。对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以合法性审查为主,严守法律红线,划定权力边界,防止权力滥用。
3、建立常态化评估清理制度。围绕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及时开展专项清理,保障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时效性。2022年对全区现行有效的26件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逐件进行清理,保留25件,废止1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为保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及法治化,凡是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启动过程中,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涉及市场参与的决策事项还需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我区印发《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决策的执行和调整和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规定,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的重大决策行为。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转发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开展处罚法学习培训,加强处罚法的宣传。严格遵守处罚程序,规范设置和使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推进乡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对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被聘用到工勤岗位的人员,不在编人员(含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未在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及因退休、调离、辞职、辞退等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清理,此次清理事业单位被聘用到工勤岗位人员120人,对清理出的不符合身份的执法人员全部注销了执法证件。
(二)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抽取了各乡街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住房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9个行政执法系统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4月已办结的行政处罚类案卷80个,评查人员由各行政执法部门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依据《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采取“分组互查互核再集中”的方法,对全部案卷围绕主体资格、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系统全面评查。此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90分以上优秀案卷6个,60—89分合格案卷73个,因违反《细则》基本标准问题得0分案卷1个。从案卷评查情况看,全区行政处罚案卷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行政处罚案件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基本做到了主体合法,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尤其是各乡街行政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开展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对5个乡镇进行了督导,检查组主要对政府门户网站执法公示专栏公开的各项制度、清单、流程图、处罚决定书等内容、三项制度上墙公示内容、行政处罚案卷等进行评查,发现问题40余条,已责令乡镇进行整改。9月,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卫健局一行深入泉河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案卷评查及综合行政执法面对面培训。区法院张法官结合泉河头镇涉诉行政案件从行政应诉流程、行政应诉出庭人员、行政应诉庭审阶段注意事项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培训,与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面对面培训指导。区卫健局医疗市场科于科长针对泉河头镇本年度涉案处罚案件从案卷制作、处罚流程、处罚依据等方面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面对面,一对一详细指导。此次面对面培训方式灵活,针对性强,对提升乡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质,为打造一支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夯实了执法基础,推动了乡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四、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一)依法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了《唐山市丰润区卫生健康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监督应急预案》,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小组,对具体防控工作进行职责分工。为确保各级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坚决堵住疫情防控漏洞,在全区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日常监督内容,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院感防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等疫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截止到11月,共监督检查公立医疗机构178家次、民营医疗机构3396家次、出动车辆570辆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196人次,经检查对被监督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196家、立案102家、关停31家,罚款人民币9.66万元。
(二)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
1、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调整完善了由主要领导任主任(指挥长)的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等指挥协调机构,统一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健全属地管理体制。修订了《唐山市丰润区自然灾害救助预案》,起草了《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工作方案》等系列制度文件,为水旱、森林火灾、极端天气、安全生产等突发事故处置、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提供保障,促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强化宣传培训。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防震减灾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开展抢险救援演练、现场急救演示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
(三)建立健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1、完善预警机制。及时调整各类应急预案,区应急管理局与人武部建立了协调联动方案,健全了灾害预警、会商研判、信息报送、应急联动、防灾救灾物资管理、灾后恢复重建、军地协调联动等制度,构建了协调联动的工作大格局。强化监测预警、综合研判、灾情评估、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全社会抵御突发事件综合能力。
2、建立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对我区相关单位的预案修订情况进行了摸底梳理,全区专项36个,部门37个。对各单位预案修订和发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力求高速、高效、高质量完成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灾害分级标准,制定值班备勤和信息报告等制度,充实重点时段、重点单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
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我区现有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50人,分为5个扑火中队,分别驻扎在腰岱山国营林场15人、邱庄林场15人、黄昏峪开滦合作林场8人、左家坞镇6人、王官营镇6人。8个乡镇共有半专业扑火队员142名,各行政村有群众性扑火队伍1500名;落实各乡镇的抗洪抢险队伍,全区组成抢险队伍11450人,后备队伍10600人,打桩队伍650人,每年开展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4、强化基础数据收集。认真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工作,收集整理了23个成员单位30余项调查对象任务底数。根据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梳理2大类、7中类、22小类清查调查对象。完成调查学校357项、医疗卫生机构48项、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21项、公共文化场所8项、旅游景区5项、大型超市、百货店和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6项、县域(乡镇)基础指标24项、企业基础信息16项、加油加气加氢117项、就政府灾害管理能力9项、政府专职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与装备3项、森林消防队伍与装备2项、救灾物资储备库(点)5项、应急避难场所13项、地质灾害监测1项、社会组织减灾能力1项乡镇(街道)23项、社区(行政村)减灾能力减灾能力545项、家庭减灾能力调查1227项、重大历史灾害9项、共计3162项。代表唐山接受省核查组核查,获得了省核查组及市局领导的肯定,目前已经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圆满完成了自然灾害普查的阶段性工作。
(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了《2022年防汛物料储备及防汛队伍组建等任务的通知》,防汛物资按照分级储备的原则,防汛指挥部要求辖区内有河道、水库等防汛任务的乡镇准备木桩1820根,塑料布5760公斤,钢管2300根,铅丝7吨,编织袋27万条。据统计,目前区级储备编织袋50000条,土工布4500m2,土工膜4500m2,便携式打桩机2台,发电机2台,污水潜水泵6台,全文位自动泛光工作灯3台,漂浮绳3000米。另外,水利部门坚持防汛物资定额储备与号料相结合的原则,在丰润权益塑料包装厂号料10万条编织袋。住建部门储备100KW发电机组1台,潜水泵2台,拖拽式泵车2台,50米扬程200立方轻潜泵3台,500立方轻潜泵2台,2000立方抢险救援车2台。为补充物资储备不足,区应急局与9家单位签订了防汛及救灾物资紧急调拨的协议,完善了在紧急状态下物资调拨使用机制。
五、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
(一)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联调工作体系。
1、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区共设立人民调解组织567个,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23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544个,1875名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2个,人民调解员103人,形成区、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2、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一是建立人民法庭便民服务站,形成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各乡镇村街为辐射、以网格化联络员为纽带的诉讼服务网络,为大量矛盾纠纷进入诉讼设置“减压带”,化解诉外纠纷百余件。二是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有助于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方便人民群众高效便捷解决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的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三是推进繁简分流、速裁机制。组建速裁审判团队,对简单民事案件快审快判,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3、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分别于三月份、六月底和九月底十月初开展三次集中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纠纷制作台账,及时化解,保证党的二十大期间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590件,调解成功564件。
4、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为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服务法治丰润建设,区司法局组建了人民调解员专家库,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经过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录用公示等环节,最后确定聘用人民调解专家48人,制作并发放聘书。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1、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了《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司法局于9月26日向区委编办呈报了《关于增设行政复议应诉科的请示》,10月26日,区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区司法局请示增设行政复议应诉科的批复》,经区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为区司法局增设行政复议应诉科,核定人员编制5名,所需编制由区公安局划转3名,区司法局机关内部调剂2名,撤销区公安局内设机构法制大队下设的行政复议中队。至此丰润区复议体制改革人员编制和职能调整落地,下步将调整相应人员充实科室,完成复议体制改革。
2、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在23个乡街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并悬挂标牌,形成覆盖全区的行政复议网格体系,进一步畅通渠道,方便群众申请复议,打通了行政复议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区行政复议联系点配备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法律知识水平的兼职联络员一名,主要负责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行政复议申请事项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申请人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等。在行政复议联系点设置宣传专栏,公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受理条件、工作流程、申请文书示范文本等信息。在行政复议联系点及各乡街咨询点醒目位置放置行政复议便民指南手册,免费向群众发放,手册内容主要是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办事流程、复议文书范本等,现已向群众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区行政复议应诉科在墙上醒目位置悬挂行政复议申请人格式范本、行政复议调解制度、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行政复议立案制度、接待登记制度等,为复议申请人提供方便。设置专门行政复议接待室,专人接待复议申请人。
3、行政复议受理情况。2022年我区受理行政复议34件,结案29件,其中维持10件,终止10件,撤销6件,驳回1件,确认违法2件,其余5件正在审理中。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向区委报告工作,接受党内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依法接受法律监督。
(二)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负责人出庭案件数量逐年提高。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及司法建议,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积极履行生效判决。
(三)推进审计全覆盖。
1、围绕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跟踪审计。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确保上级决策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为目标,按时完成了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和地震断裂带两侧农房抗震改造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2、加强财政预算审计,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水平。围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重点关注区本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开展对区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组织对区发改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
3、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根据区委组织部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完成了对区残联、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发改局、老干部局、统计局、工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4、加强投资项目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抓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入手,围绕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工程结算真实性、工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共组织完成了润泽北路翻修改造工程、新军屯镇欢喜庄至丰津公路中修工程等38个工程决(结)算审计和政府交办事项,审减投资874.44万元。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事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和深化政策宣传解读。完善政务公开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应当公开的信息均能做到及时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公示政策文件及解读和行政职能工作的具体实施内容、项目进展、过程成效等信息,保证重点领域全流程公开。
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升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丰润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8月17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唐山市丰润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向53家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稿,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今后5年的工作作出部署。
(二)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印发《2022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年内安排不少于4期的学法任务。截至目前,学习了《审计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等内容,不断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区政府按时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唐山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四)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标准,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积极开展创建。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有关工作任务。2022年1月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督察工作, 我区制定详实自查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和调度会,并建立专班研究具体工作举措,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和事、点和面,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八、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丰润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强对推行“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考核,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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