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5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适应法治新常态,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总体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进一步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会议研究讨论。
(二)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督导各单位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确保2015年底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认真落实培训制度,严格证件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加强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认真做好新型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新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动态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保存行政执法证据。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配套机制。创新执法方式,坚持文明执法。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检查、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坚持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严格案件办理程序,改进案件审理方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建议书功能,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二)强化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严格落实《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做好应诉工作,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三)完善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制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
四、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一)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学法计划,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指导各单位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编印《政府法制工作简报》,对各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宣传。及时向省、市法制办报送动态工作信息和典型做法,全面展示法制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工作实效。
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唐山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合承办
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2023008069 网站标识码:1302080014
冀公网安备:13020802000330号
联系电话:0315-30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