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政办函〔2015〕28号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近年来,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省、市、区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仍未落实到位。主要体现为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能调整不到位;执法责任分解不到位;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不到位等,影响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整体推进。为进一步全面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助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依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唐政法办函〔2015〕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机关依据其职能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机关对外承担的行政职权以责任形式设定,将各项执法的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相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以监督考核为手段,从而形成的行政主体自律、补救和防范等各项制度的总和,也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基础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因此,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当前工作日程,并作为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确保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一)明确范围
行政执法责任制范围为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单位或组织。以下简称为行政执法部门。
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内容
1、规范格式。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内容包括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两部分,名称统一为“丰润区XX 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实施方案基本内容分为九个部分。一是部门概况;二是执法依据;三是主要职责(参照本部门“三定”方案);四是领导岗位职责(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负责人);五是执法科室或执法机构职责。包括科室名称及职权,职权依次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监督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执法职权;六是执法程序;七是行为规范;八是组织保障;九是其他未尽事宜。
2、动态调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原有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基础上,结合本部门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机制,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变化情况和“三定”方案规定,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内容。
3、完善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明确行政执法责任的同时,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完善实用性、操作性较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主要包括:(1)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行政执法程序制度;(3)案卷评查制度;(4)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5)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6)公民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制度;(7)行政执法公开制度;(8)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4、建立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办法,将考评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办法要明确具体考评方法、内容、标准和程序,经部门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各部门按照制定的考核方案对本单位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报区政府法制办。各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结果,应作为实施奖惩升降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确定具体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
(二)上下衔接,左右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上下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要上下衔接一致。尤其是部门和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下属单位及单独进行执法依据梳理的单位间,更要加强沟通衔接。实行共同执法和配合执法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既要避免遗漏,又要防止重复,真正做到法制统一,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三)加强督导,完善方案。区政府法制办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调整后的执法依据、法定职能、执法责任等抓紧修订完善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并将“丰润区XX 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30日前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唐山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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