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政函〔2015〕4号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唐山市丰润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唐山市丰润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区政府法制办于12月15日至12月25日,采取查看考核资料、全年上报材料及相关工作台账的方式,对我区37个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综合评议考核(具体考核结果附后)。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被考核单位能够按照区政府总体工作安排,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其中城管局、食药监局等部门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切实做到了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在学习制度建设方面,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学法、专家讲座等形式,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政能力。同时,注重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各部门组织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工商局、质监分局在唐山劳动日报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着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流程,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修订本部门行政执法依据、职权、责任分解及相关配套制度。注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参与考核的各部门均建立了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交运局、文广新局等部门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推动了行政权力的依法行使,透明运行。
(四)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各行政执法部门自觉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及时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许可)环节和程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各部门均已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对外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显著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少数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导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出现了工作部署不通畅、工作开展不平衡、具体措施难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思想上重视不够,表现为极个别单位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材料。
(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没有真正实施。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认识不够清,致使行政执法责任制流于形式,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未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对执法人员的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反映出我区执法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还不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跟踪反馈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行政决策、依法行政缺乏有效制度约束。
(三)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措施尚未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以及执法不到位、文书不规范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
三、工作要求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内容,也是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对已制定的各项制度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以制度建设和落实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附件:2014年度唐山市丰润区依法行政考核结果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7日
附件
2014年度唐山市丰润区依法行政考核结果
优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质监分局、食药监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交运局、人社局、水务局、工信局
合格:农牧局、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粮食局、人口计生局、商务局、公安分局、物价局、烟草专卖局、环保分局、教育局、供销社、审计局、国土分局、气象局、档案局、林业局、住建局、监察局、发改局、司法局、国税局、地税局、人防办、科技局、安监局
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唐山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合承办
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2023008069 网站标识码:1302080014
冀公网安备:13020802000330号
联系电话:0315-30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