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预测,近期受冷空气影响,唐山市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通知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3年12月6日6时起全区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唐山市丰润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
2023年12月6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唐山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合承办
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2023008069 网站标识码:1302080014
冀公网安备:13020802000330号
联系电话:0315-30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