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选岗人员范围为丰润区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
2.丰润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由本区组织实施,安置岗位全部公开,一次性选岗。
3.成绩排名按档案评分分数由高到低依序排名。对于评分成绩相同人员,按照服役时间长短、立功等级高低、立功次数多少、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经历、伤残情况、入党时间、担任骨干(班长或副班长等职务)情况等以上七种情况,由先至后依次比较,得出排名顺序。
4.选岗前,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所有参加选岗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栏查阅档案考核成绩、安置计划和选岗规则三项公示内容(公示期为7天)。参加选岗人员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无异议,相关部门不再受理与公示内容相关的复核申请。参与选岗的退役士兵在公示期内,要结合自己成绩排名及岗位情况提前做好选岗准备。
5.及时召开选岗大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前将选岗时间和选岗地点通知到所有参加选岗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参加选岗人员凭退伍证、身份证入场,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参加选岗人员要遵守选岗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依照档案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待选人员在指定地点有序等候,选岗结束后自行返回。
6.选岗时严格按照公示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选岗时间不超过5分钟,当场签订《选岗承诺书》。
7.选岗过程中如出现个人自愿放弃选岗等情况,要填写放弃选岗承诺书,然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选岗名次。
8.岗位一经选定不能更改,选岗结果将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栏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未按时参加选岗、选岗时自愿放弃、选岗超时及拒绝选岗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10.选岗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1.本规则由丰润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丰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315-3229527
唐山市丰润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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