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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关于接受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11:00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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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关于接受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

职责评价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教督委〔2018〕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6月26至30日(期间的2天),对我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按规定程序,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3日。如有意见,可向丰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

联系电话:0315-3223105

电子邮箱:dudaoshiabc@163.com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幸福道27号丰润区教育局督导室

邮政编码:064000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