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关于接受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
职责评价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教督委〔2018〕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6月26至30日(期间的2天),对我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按规定程序,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23日。如有意见,可向丰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
联系电话:0315-3223105
电子邮箱:dudaoshiabc@163.com
通讯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幸福道27号丰润区教育局督导室
邮政编码:064000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唐山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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