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致广大经营商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2-09 09:44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

全区广大商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全区各商户顾全大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众志成城,履行社会责任,保持了各类市场稳定有序,在此,向广大商户表示诚挚的谢意。同时,我们也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此致信全区商户:

1、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营业的商场、超市、市场、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必须落实门禁制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对体温异常的要立即向卫健部门报告。对拒不配合的拨打110报警。

2、做好员工信息登记,外地雇工暂缓来丰润,所有在岗员工每天必须检测体温并详细记录,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上岗,勤洗手,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疫情的排查,密切关注从业人员身体情况,出现有发热、乏力和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3、经营场所必须每天落实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制度,做到勤消毒、勤通风,卫生清洁。消毒时重点针对桌椅、门把手、空调、电梯、水龙头、厕所、柜台等经常接触部位。

4、不制售野生动物产品,严禁在经营区域内豢养宠物、家禽、鸟类等动物。

5、依法合规经营,维持正常商业流通秩序。不利用疫情对药品、医疗器械作虚假宣传,不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督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6、积极宣传正能量履行社会责任,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科学预防、理性应对,不造遥、不信谣、不传谣。做好本单位及职工的宣传教育,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科学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7、保障供应疫情期间群众生活物资,加大市场供应,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吃穿、医疗方面的需求,为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进一步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请各经营商户严格执行政府指令,对拒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请各经营服务单位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