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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央扶贫资金绩效自评结果通告

发布时间:2019-07-12 16:16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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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 发展资金的通知》(唐财行〔2018〕15号)精神,我区获得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万元。经结合区扶贫办并请示市民宗局同意后,用于丰登坞镇大刘庄村垃圾池建设、街道亮化等项目。截止2018年底,已建成了8个垃圾池,平整了1处垃圾填埋场,安装了50盏路灯,完成了既定项目,验收合格,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称赞。

 

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委统战部(唐山市丰润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