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29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城管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工作,并于2018年3月19日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了我局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为抓好整改工作,我局迅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一)统一思想,切实把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城管局党组立即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组反馈意见,班子成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丰润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科室、各部门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我局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重大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要求上来,积极主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系统整改工作,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督导协调整改工作开展,保证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在认真梳理区委第五巡察组所指出问题基础上,制定了《唐山市丰润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4方面11项28个整改任务逐一进行了深入剖析,详细制定了整改措施、限定了整改完成时限,并按职责分工分别由党组成员牵头负责,相关科办队负责人具体负责、科办队承办落实,实现了整改责任层层分解、整改措施一一明晰。2018年3月21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听取了各分管领导就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题汇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6月4日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比照整改台账内容逐一听取了各相关科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城管局存在的4方面11项28个问题中只有1个问题(数字化城管楼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正在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其余27个问题已完成了整改。
(三)坚持以上率下,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始终坚持边整边改、一级带动一级进行整改。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尤其是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多次听取情况汇报,逐一进行研究分析,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意识不到位、措施不强不放过,核实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局党组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盯住存在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协调调度。通过强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实现了每个问题有人抓、每个环节不落空,保证了整改工作切实收到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 “党组政治意识不强,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不全面”问题。
我局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通过理论中心组、机关全体会和网络学习等形式将各项政策法规以及上级会议精神全部纳入学习计划。
(1)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对十九大报告精神和《准则》《条例》等学习不够问题。2018年1月5日,我局集中全体干部职工在机关食堂又一次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组书记对其中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全面讲解;根据计划安排,于3月16日、3月23日学习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针对“对中纪委四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未进行传达学习”问题。我局于3月30日、4月13日、4月20日分别学习了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
(3)针对“上级会议精神传达落实不力”问题。我局于5月11日组织对五个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主要是对支部手册的使用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五个机关党支部每月按照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上级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内容。通过党支部书记培训教育,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了支部学习,完善了支部手册记录,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上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一以贯之地抓好落实。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2、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建立党组专题会议制度,党组的重要工作必须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突出党的领导作用。
(1)党组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到位。
我局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一是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2018年1月12日和2018年1月26日,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落实主体责任计划、制定责任清单,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宣传工作。二是讲廉政党课。2018年6月26日按照区委组织部的安排,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由党组书记授课,开展了七一讲党课活动。同时聘请区委党校老师单希艳老师为机关全体讲了《家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抓手》,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根据思想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安排,我局开展了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谈话、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话、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人员谈话的廉政谈话活动,参加人员共149人,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意识、严守纪律底线意识。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2)未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问题。
局党组已于2015年开始,落实了“三严三实”六个专项行动,并于2015年7月进行了总结;2016年开展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主要是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工作效能;2017年开展了纠正“四风”,以纠正“四风”为契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四风”的新的十种表现进行整治。2018年以来,我局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三个看一看”、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思想作风纪律大整顿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我局对为官不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四风”等问题均进行了查找、整改,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对挂靠单位爱卫办疏于管理问题。
一是落实谈话制度。2018年6月26日,局党组书记与爱卫办主任进行了谈心谈话,进一步了解爱卫办工作进展以及人员工作作风等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要求。二是加强工作协调性。从3月份开始,各执法中队配合爱卫办落实“门前三包”环境治理。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商户的门前秩序、绿化、卫生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到位。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民主集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有关规定问题。
2016年6月10日,我局制定了《唐山市丰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目前,动用大额资金问题已都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未严格落实“四不一末”制度规定和部分党组成员大局意识不强问题。
2017年7月18日制定并下发了“四不一末”工作制度。局党组充分发挥民主议事制度。局主要领导做到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制度规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时,由分管领导提交工作讨论方案。讨论中,其他班子成员要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一把手”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即局主要领导末位发言。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部分党组成员大局意识不强问题。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班子会,民主生活会以及局内“三重一大”事项,局主要领导鼓励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分管事项提出见解,积极参与各项事务的管理。班子成员都各抒己见,充分讨论,使各项决策的制定科学而民主。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2、针对“基层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问题。
局党组通过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党日”、党组书记七一讲党课等和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到管桦陈列馆参观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同时,局党办已于2018年年初制定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计划包括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网络自学等。学习篇目是按照上级学习活动安排的,现理论中心组已经学习12次。各科办队按照学习计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或集中或利用网络平台学习相关内容18次。通过不断地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意识,激励了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深刻问题。
2018年3月份召开了纠正“四风”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查摆班子及个人问题;做到会前谈心谈话;会上相互批评有辣味、一针见血,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治治病”的效果。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党支部组织生活存在欠缺问题。
一是我局5月11日,对五个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主要是对支部手册的使用情况,会议强调一定要详实纪录有关党组织活动。二是每周五开展党员志愿活动,到燕山三社区进行义务劳动,增强干群关系,美化、净化社区环境。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的安排,我局五个机关党支部于6月26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主要宣读了思想作风纪律大整顿的15方面表现,强调了党员干部的廉政作风和廉洁自律性。同时,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部署从2016年开始每年年底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每名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发挥监督作用,凝聚了基层党组织力量。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部分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战斗力不强问题。
我局充分利用“浭城先锋”教育平台,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干部言行,把理想信念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坚定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信仰,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确保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知促行、知行合一。目前,每月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同时针对发展党员审核材料不完善现象,我局已于2017年12月27日将材料完善好。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解决“超编制设置科室和未经批准使用股级干部”问题。
一是关于超编制设置业务科、后勤科、人事科问题。我局按照“一问责八清理”工作相关规定,已于2017年6月2日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撤销临时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并入相关科室,有关人员重新安排上岗。二是关于超编制设置7、8、9、10、城西执法中队问题。经与区编办积极结合,按照综合执法改革精神,2017年11月15日,区编委下发《唐山市丰润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及所属事业机构调整的通知》丰机编字[2017]99号,其中涉及所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内设12个城区网格化执法中队和车管中队、三轮车治理中队;增设唐山北站城管中队、浭阳新城城管中队、经济开发区城管中队。因此,目前7、8、9、10城西执法中队已不存在超编制设置问题。三是关于未经批准使用股级干部问题。我局最近的一次股级干部任免还是2012年7月份,近6年来我局、部分正股级干部因区委的提拔任命以及部分正、副股级干部调出、辞职等多方面原因,致使部分正、副股级岗位出现空缺。我局已按“三定方案”中股级干部编制的设定,理顺了干部使用问题并依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了申请批复。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
(1)存在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问题和罚款收缴方式不规范问题。
2017年12月28日我局按照区委第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并于2018年5月18日开始在执法程序上组织了业务学习培训。强调规范执法程序的相关法规条款,讲解了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使用的具体规定和罚款收缴方式的不同情况。目前,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履行执法程序,并按规定方式收缴罚款。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存在执法裁量标准调整频繁的问题。
以城管系统改革为契机,依据市城管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按照规定于2018年1月1日开始重新审核执法裁量,对相关执法裁量进行补充调整。以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调整自由裁量,避免出现调整频繁等问题。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3)存在行政处罚卷保管不完善、执法文件依据下发不规范、支付赔偿金文书不规范等问题。
我局利用两个月时间对执法文书进行检查,找出不规范的地方进行完善。尽量做到内容齐全、手续完备、签字留痕、规范填写。努力实现执法程序、执法能力、执法语言、执法形象的再提升。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2、针对“行政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管控风险”问题。
(1)存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不公示和超时限公示问题。
按照2017年11月24日会议精神,组建区行政审批局,我局部分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不再承办网上审批具体事项,即我局网上审批的相应职责已撤销。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2)受理唐山市城乡一体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群众举报事项,未按时限答复。
对于群众举报事项,我局将执行挂件督办措施,保证各类举报事项按时答复。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加大违法违章事件的查处力度,从快处理各类举报事项,目前已处理事项件900多件,全部按规定的时限完成。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工程建设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和未进行竣工决算。
此工程系2015年8月区委区政府为快速落实唐山市数字化管理的重点工程,责成我局立即完成数字化城管楼的建设。由于时间紧迫,未能取得施工许可证。数字化城管楼于2015年10月竣工,现已投入使用。目前,竣工决算已入账完成;而取得施工许可证需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目前我局已向区政府提交了报告申请。此项工作正在整改。
3、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现金库存量过大。
被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发现的现金是未发放的临时人员工资。我局已于巡察当日(2017年12月5日)及时发放给临时人员。目前,我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按照会计制度规范现金库存;对于发放的工资等报销票据及时付清,超出规定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账户,确保随用随取。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2)存在罚没款收入未实行罚缴分离情况。
2018年3月19日,我局对于超出可在现场收缴罚款限额的处罚,财务科已按照规定开具《河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被处罚当事人自己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通过整改,规范了执法过程,实现缴罚分离,杜绝了执法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3)存在使用票据不合规问题。
一是关于收取化工桥赔偿款使用票据不合理的问题:2016年9月我局将存于支付中心往来账户中款项缴入非税收入管理局,确保以后发生赔偿收入直接缴入非税收入管理局。二是关于执法局支付石家庄正英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厕所改造洁具款违规使用丰润区地方税务局代开的建筑业统一发票问题:2016年4月20日,我局已责成石家庄正英环保制品有限公司更换合规正式发票。目前,我局财务人员已结合税务部门,认真学习了票据查验方法及使用规定,严格查验票据,杜绝违规下账。并以此为教训,督促财务及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知识。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4)存在工程建设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
一是针对存在工程建设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工程是2015年10月竣工并投入使用。2017年12月,我局已将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工程建设款计入了固定资产账户。二是2016年9月,我局采购并安装单位院内监控系统22800元未入固定资产问题。2017年6月,将单位安装院内监控系统款项22800元计入了固定资产,对其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完善。整改完成后,资产账目完整,清晰,核算清楚。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针对“监督意识薄弱,监督管理缺位”问题。
一是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无论在党组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还是全体大会上,局领导将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摆在首位,做到每会必谈、常常提醒。二是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科办队负责人签定廉洁自律承诺书和从严治党目标责任状; 6月26日,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办队负责人之间进行廉政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对思想、履职、廉政方面的汇报、分析并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进行提醒。三是加强工作作风、执法形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在中层干部会上进行讲评。对先进中队给予表扬,对落后中队进行鞭策。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无明确依据支付食堂补贴。
2015年7月局食堂补贴已经取消。目前按照食堂成本,定出合理就餐价格。个人按照饭菜量自行支付就餐费,食堂经营真正实行自负盈亏。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3、超规定限额支付现金。
2018年报刊征订费用已于2017年12月12日及时取得正式票据并入账。合理使用银行票据,对超出现金支付限额的支出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等支付手段,杜绝超限额现金支出。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在此次巡察中,第五巡察组共移交我局问题线索3件,其中2件已查否,1件已查实并整改完成。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原则,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后续工作,保证城管工作规范开展。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瞄准节点抓落实。始终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提高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水平。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强化四个意识,增强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大力弘扬清风正气。
(三)注重整改成果运用。以严格遵照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意见、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为契机,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城管执法队伍,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丰润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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