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 2017年12月4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石各庄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3月19日,区委巡察组向石各庄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直指要害,意见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镇党委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反馈意见,在反馈意见会后,迅速行动,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立即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并根据《反馈意见》制订了《中共唐山市丰润区石各庄镇委员会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石字【2018】13号),对反馈的四大方面问题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牵头领导和协助部门,倒排工期进行整改。
2.明确目标,强化整改落实。按照区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对石各庄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四方面13个问题一一进行分析整改,敢于动真碰硬,结合实际,对症下药,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措施,严格标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3.常抓不懈,强化整改效果落实。镇党委以本次巡察工作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使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建立健全机制,既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着力解决长远发展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明确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并亲自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台账,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的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正在整改1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全会、中纪委全会精神不全面问题。镇党委责成组织办补充完善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对中央十九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学习,并做好了学习记录。同时要求组织办在以后班子的学习中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会议精神并同步跟进学习记录。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问题。镇党委责成镇纪检办、组织办牵头加大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召开全镇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大会,会上学习了《唐山市丰润区村(居)事务运行监督工作规范》(简称村权规范37条),对全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教育。要求纪检、组织部门补充完善教育培训计划,规定每月不少于1次对全镇村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每周五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强化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杜绝工作中出现的懒、散、推、拖等现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行动自觉,从而转化为开创新业绩的强大动力。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党组织发展不平衡,党委领导作用发挥有欠缺问题。镇党委已责成组织办了解各村的实际情况,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并拿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镇组织委员和组织办主任到村支部书记家进行了解座谈,对每个村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督导,同时镇党委建立了发展党员目标责任制,要求村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消除发展党员白点村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与村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对不能完成任务的扣发相应奖励绩效工资。镇组织办承诺在2018年12月底完成整改。
(二)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基层党建制度落实不规范的问题,镇党委已责成镇组织办制定了《机关工作制度》,以后按照规定要求召开镇党委会议和党政班子会,杜绝用党政班子会代替党委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在班子会上充分体现民主决策,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必须经过镇党政班子会讨论才能做出决定并做好记录。党委书记在班子会上坚持做到末位表态,镇长不再直管财政,由镇党委副书记分管财政工作。组织委员认真记录每名班子成员的发言观点和研究事项的结果,做到会议记录规范,党委会议和党政班子会议分开记录。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镇党委已责成镇组织办抓好党建具体工作,镇组织办对全镇村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开展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了发展党员的审查制度和如何规范党员档案,提高各村党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会后由镇组织办对每个村进行了检查,监督各村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档案全部补充规范。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村支部书记年龄偏大、个别村两委不健全问题。石各庄镇已全面完成了“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新当选的村支部书记的年龄均控制在65岁以内,23个村配齐村书记、村主任。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党委已责成镇纪检办补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我镇每年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主体责任清单,每年不少于5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政班子再次专题学习了《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项制度的通知》精神; 6月5日党委书记与每位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6月12日镇党委书记与各村支部书记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每人填写纪实手册,并与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6月份各主管副职与科室主任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并要求以后每月1次与分管部门召开反腐倡廉专题会议。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不彻底问题。镇党委责成镇组织、纪检、农经三个部门进行整改。以后按照《机关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召开镇党委会议和党政班子会,在班子会上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见解和主张,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必须经过镇党政班子会讨论才能做出决定,党委书记在班子会上坚持做到末位表态。组织委员认真规范记录每名班子成员的发言观点和研究事项的结果。3月27日召开党政班子会,要求涉及到网上行政审批部门的各主管副职必须抓好网上运行、网上审批工作,不得延期录入和延期审批。目前我镇网上审批系统,网上审批事项,网上监督都已正常运行工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机关干部和农村党员日常监督、教育管理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镇党委已责成镇纪检办完善补充警示教育计划,按照《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项制度的通知》精神,督促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对分管部门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力度,克服只抓业务工作而忽视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镇、村干部的日常监督及廉政教育力度,按照《机关工作制度》规定,每月不少于2次对镇、村干部不定时、不定期进行查岗,并做好记录。加大对违纪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镇纪检办对民政所、镇农办和镇社保站等职能部门申报、审批程序进行不定期检查。目前该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落实不彻底,执纪审查力度不够严格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会同组织部门抓好镇纪委组织建设配强配齐基层纪检队伍,推动基层纪检部门发挥职能作用。2018年1月2日召开了党政班子会,纪检书记、纪检副书记、纪检干事不再包村、包片,做到纪检干部专职专查并下文调整包村包片名单。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镇纪委全面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信访诉求通道,在区纪委监督、指导下进行独立办案。三是提升纪检队伍能力水平,通过学习培训、积极实践,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主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针对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问题。镇党委已责成镇财政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预算安排管理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发生挤占专项资金现象;认真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若干规定,应缴财政款项及时缴入国库;加强现金支出管理,认真落实《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超出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按时《会计法》要求,规范单位支出和管理,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专项资金行为的再次发生;严格审核资金发放程序,规范资金发放手续。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财务管理、资金监控等方面有规不依、有章不循问题。镇党委已责成镇财政所、镇经管站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专项资金行为再次发生;严格审核资金发放程序,规范资金发放手续。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镇党委已责成镇组织办、镇纪检办对巡察检查中发现的村干部坐班脱岗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在7月20日镇党委政府制定《农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实施意见》,由镇纪委、组织办对村干部坐班情况每月不少于2次的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将村干部坐班纳入考核内容,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挂钩。按照《机关工作制度》规定,要求镇机关人员休年休假必须由镇主要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也要经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对个别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问题,镇纪委也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区委巡察组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区委巡察组共移交问题线索12件,镇党委高度重视,责成镇纪检部门牵头审查、整改。截至目前,初核、整改完成7件问题线索,剩余5件问题线索正在初核、整改中。
四、下步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镇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根源是“四个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层层压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让群众满意。
二是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是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围绕推动全镇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发扬成绩、正视差距、改进不足,把对巡察问题的整改与促进石各庄镇事业全面发展结合起来,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动石各庄镇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当前,整改工作虽初见成效,但一些复杂问题和长期性任务还需要常抓不懈,持续跟进,需要以更深入的落实,更有力的举措进一步深化整改。对此,我镇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第四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完成全部整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唐山市丰润区石各庄镇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唐山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合承办
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地图
ICP备案:冀ICP备2023008069 网站标识码:1302080014
冀公网安备:13020802000330号
联系电话:0315-30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