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
经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近日全市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预计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7月18日12时至7月21日12时,全区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加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1、天柱钢铁、新宝泰钢铁烧结机、竖炉全部停产。
2、独立石灰窑、钢铁企业石灰窑企业停产。
3、铸造、独立轧钢企业停产。
4、水泥(含特种水泥、粉磨站)、砖瓦窑、页岩砖、新型建材砖、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矿渣微粉等企业停产。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承担协同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保留焦庄厂区2条生产线,以核定的最低生产负荷生产。
5、涉VOCs排放工序的工业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含未完成环保治理的)停产;其他涉VOCs排放工序的企业,VOCs排放工序停止生产。
6、橡胶、钢锹、锻造、散热器、塑料、铁矿选矿、采砂、罐头、耐火材料、营养钵等企业或企业集群全部停产。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
7、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实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建成区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6号)执行限行措施;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2、钢铁、电力、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各类施工工地要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前提下开展施工,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要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的前提下作业。区建筑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对不能达到“六个百分百”和扬尘治理要求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治。
2、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3、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四)7月20日全区开展SO2、NO2、CO减排攻坚行动后,本《通知》规定的减排措施与攻坚行动减排措施从严执行。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对企业停限产情况进行巡查和开展夜查,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领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环境执法。各驻企人员要在岗在位、监督企业各管控措施执行到位。23个督导组要以重污染天气预警为令,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实施无限期停产,对监管不力的相关单位一律严肃问责。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
区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应急响应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7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唐山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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