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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6 14:29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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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唐政办发〔2018〕4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本次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的70项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取消事项18项,衔接下放县级事项14项,其余38项由市级衔接。为确保衔接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衔接要求。相关部门要主动衔接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不得无故拖延。针对衔接取消下放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业务培训,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上级部门搞好对接,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管理缺位。

二、确保精准落地。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衔接落实方案,规范管理措施,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接收的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三、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三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市民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附件:1.唐山市丰润区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8项).xls

2.唐山市丰润区衔接省政府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52项).xls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