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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司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09:32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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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司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丰润区司法局办公室编制。为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丰润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透明,并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以便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认真学习上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推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完善公开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办公室为具体办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

(三)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众号、电子屏幕、明白纸等载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不够完善,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监督力度不够。二是宣传公开范围不够广。 

下一步工作 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二是提高认识,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