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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地税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9 10:25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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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6﹞29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冀财预﹝2017﹞7号)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唐山市丰润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规定。

2、负责全区地方税收收入组织工作,制定年度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地方税收和所管基金(费、附加)的政策解释、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工作。

4、负责全区社会保险费和对缴费人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工作。

5、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6、负责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指导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7、负责税务稽查,行使税务稽查处罚权,组织查处偷、骗、逃、抗税等税务违法案件。

8、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内部部门行政管理活动和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9、组织税收理论、政策和税收宣传。

10、运用税收手段对全区经济提出宏观调控意见。

11、承办区政府和省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丰润区局是独立编制预决算机构。下设稽查局、税源监控分局、7个管理分局、征收分局、办公室、收入规划核算科、人事政工科、税政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391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4.58万元,其他收入1300万元。本年支出:391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2.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6.65万元,项目支出805.6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36.65万元。1、基础定额项目120.35万元,其中办公费14.55万元、电费25万元、办公取暖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2、按比例计提项目116.3万元,其中工会经费45万元、福利费60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5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他资金来源4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超上年预算15.95万元,超上年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口径为部门差额预算,而非全额预算,此种预算口径将在今后年度逐步完善,与2016年实际执行数45.66万元相比,呈下降趋势。会议费2.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按照我省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解相关政策和依据,在市局的具体指导下,按方案规定的步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要求,坚持和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预算管理机制;以规范的绩效预算管理结构为基础、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部门预算共计安排政府采购项目为5个,涉及金额7万元,全部为货物类项目,主要包括空调机4台1.2万元,冰箱1台0.3万元,输入输出设备10台3万元,电视机1台0.3万元,办公家具17套2.2万元。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本部门上年末固定资产总额2715万元,其中房屋14514平方米1925.62万元、车辆15台169.05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其他固定资产价值620.33万元。2017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主要为电器设备、家具用具,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唐山市丰润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