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唐山市丰润区纪委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共有工作人员96人,内设办公室等17个内设机构。2017年,区纪委根据本单位职责和下年工作任务规划,共安排部门预算支出14314124.0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001861.09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66930元,项目支出2145333元。
二、人员经费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总计11001861.09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取暖费等工资福利支出9518409.06元,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3452.03元。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均按11月份工资表和2016年正常晋升和调标后工资表测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1166930元。其中:
1、办公费:100000元。
2、水电费:73600元。
3、邮电费:117250元。根据《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办公室、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领导干部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管理使用的暂行办法》(丰润办字[2002]11号)规定安排。
4、取暖费:50000元。用于机关办公楼和其他工作地点办公取暖用。
5、差旅费:19200元。按每人200元/年安排。
6、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
7、公务接待费:18400元。按不超上年标准安排。
8、福利费:12480元。按在职每人每年125元安排;离退每人每年20元安排。
9、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576000元。
四、项目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经费支出总计2145333元。其中:
1、纪律审查工作专项经费560000元。其中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000元,公务接待费33000元。
2、廉政教育短信专项经费12000元。
3、信息网络租赁费6000元。
4、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专项经费40000元。
5、区委巡察机构专项经费506612元。
6、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终端部署专项经费1020721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计320400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000元。2016年预算数为283130元, 2017年预算安排为269000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符合“三公”经费逐年减少5%的要求。
2、公务接待费51400元。2016年预算数为54180元, 2017年预算安排为51400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
3、2017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等其它“三公”经费。
六、国有资产信息
2016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价值总数为2443851元,其中车辆价值1287800元,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他固定字长价值1156051元。本年度无购置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7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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