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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向东 李淑梅)

发布时间:2025-08-27 09:23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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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向东 李淑梅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3-34688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向东 李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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