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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苏泽民)

发布时间:2025-08-18 16:33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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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丰润区天明物流城B三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5-3212107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苏泽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丰润区中建城706-1-102

冀(2023)丰润区不动产权第0022820

苏浩

2

苏泽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丰润区公园道7611-3-201

唐房权证丰润区字第200900342

唐丰国用(2009)第2382

杨东青

 

 

登记机构: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润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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