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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向奎)

发布时间:2025-05-26 10:33     来源:丰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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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向奎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唐丰集用(2007验)字第06-087号(集体土地使权证/宅基地使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向奎 

2025 5 26